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徐州召开

26.04.2016  20:11

      4月21—22日,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徐州市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了“十三五”社会救助工作发展思路,对2016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副厅长沙维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侯学元指出,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出台了《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救助底线编密织牢;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联席会议、“一门受理”、信息核对、“救急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救助管理日益规范;城乡统筹有序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率达到46%,苏南五市低保标准全部并轨;救助水平持续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增长较快,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临时救助工作全面推开,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侯学元强调,“十三五”是我省社会救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全面小康、经济新常态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背景下,社会救助工作要相应进行转型,按照“标准再提高、问题再聚焦、资源再整合、底线再织牢”的工作要求,不仅要在救助的广度上下功夫,更要在救助的深度和力度上做文章。要实施好底线民生保障计划,着力做好托底救助的工作。要从瞄准绝对贫困人口向覆盖低收入人口过渡,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向帮助困难群众有力有效应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各方面困难过渡,进一步健全城乡统筹、制度衔接、运行规范、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瞄得准,兜得住,织得牢,让困难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

      会上,沙维伟就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有序推动。一是要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抓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同时,完善对象认定办法,规范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救助;二是要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推动医疗救助提质增效,切实缓解因病支出型家庭压力;三是要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险”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四是要加快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和核对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五是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13个设区市和3个省管县民政局分管局长、救助处(科)长、核对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徐州市、常州市、扬州市、南京市栖霞区、太仓市、如皋市、东台市等7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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