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遴选公告

29.11.2016  03:36

 


 



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按照《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苏卫药政﹝2012﹞14号),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中,遴选产生新一批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为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保障全省短缺药品有效供应。


二、材料清单


(一)企业资质类相关材料


1.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 2014、2015两年企业盈利情况。


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3. 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WMS)、药品仓储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RFID)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1. 2015年企业销售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 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品种数量、品规数量等相关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3. 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供相关部门核查。


4. 2015年度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率。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5. 2015年度配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


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名称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材料


1. 材料真实性承诺。


要求: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参考格式见附件。


2. 联系人资料。


要求:提供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请申报企业于12月6日前提交至省商务厅,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徐琅,电话:025-57710295;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张宜启,电话:025-8362052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春黎,电话:025-83273724。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8日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提交的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遴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材料,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公司(印章)


                              2016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