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4.11.2014  16:51

 

  11月12日,在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双先”表彰会上,滨海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该院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全面提升诉讼监督质效,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进位赶超、层次提升、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市公正执法先进集体、全市十佳政法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盐城市先进检察院,连续14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最美法治人”、全市“十佳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此次“双先”表彰评选活动由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开展,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严格审核、好中选优,最终在全省检察机关确定20个先进集体和40名先进个人,盐城市共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表彰。(李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