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

30.01.2015  11:42
 

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工作。2014年9月至10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办、省地震局、省民防局等部门,对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在实地抽查检查、数据反复校对的基础上,向省政府详细报告了此次专项督查情况。近日,《江苏政务督查》在今年首期中刊登了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的通报。

近几年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省地震局和省民防局等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各地正按年度建设计划有条不紊地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目前,全省83%的市、县(市)完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全省已建成中心应急避难场所54处,固定应急避难场所369处,初步构建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为确保各地十二五规划的中期目标任务完成,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防震减灾的基层基础。

乔鹏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