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拥军

28.07.2015  11:02

  本报讯(特约记者张全连记者施为飞)记者7月27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八一”建军节期间,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联动开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拥军行活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以军人军属服务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各类志愿者等资源力量,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宽军人军属维权渠道,从多方面维护和保障广大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拥军”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实。

  扎实做好军人军属法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军人军属婚姻家庭、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待遇保障等问题,融入军旅文化元素,深入开展法治电影播映、法治戏曲巡演、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军营活动,进一步烘托建军节日氛围,增强军人军属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主动意识。

  全面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条件,拓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快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组织广大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军营,为官兵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优化提升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质效。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质服务原则,为军人军属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行政服务;依托12348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等阵地,结合本地涉军法律服务的实际和特点,确保军人军属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创新司法行政服务内容,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代拟法律文书等必要的服务指导,充分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深入细致做好涉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深入走访、排查了解涉军矛盾纠纷,及时提供跟进的调解服务,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涉军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形成工作决策,强化服务指导;着眼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在认真做好地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人民武装部、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等形成合力,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消除纷争;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涉军矛盾纠纷,强化督促和引导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保证调解效果,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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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