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20亿元 增长12%

09.02.2015  10:49

  2014年,全省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八大亮点”。 


  一、全省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再上新台阶。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省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税收收入2788.4亿元,税收占比为95.5%,比全省高12.5个百分点。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44.5亿元,增长14.1%,高于全省平均5.5个百分点。乡镇财政运行呈现收入增速较快、收入质量优良、保障能力增强的良好态势。 


  二、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2014年,全省乡镇财政招录公务员279人,事业人员61人,上报2015年度乡镇财政公务员招录计划402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人员结构继续优化。 


  三、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收获新成效。当年新增330家财政所达到规范化财政所标准,累计已达685家,占全省乡镇财政所总数的62.7%。建设成效初步显现,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目标。 


  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拓展新领域。全省当年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资金项目52296个,乡均47.6个;监管资金总额1389.8亿元,乡均1.27亿元。监管操作更加规范,工作效率和监管成效明显。 


  五、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呈现新提高。2014年,全省共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660期,实际培训32109人次,圆满地完成全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目标任务,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整体不断提升。  


  六、基层财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新规范。制定出台《基层财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9号),基层财政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全面采用因素法,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七、全省农桥建设实现新突破。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竣工农桥6375座,完成投资8.86亿元,提前一个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000座农桥建设任务,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 


  八、基层财政保障探索新路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省财政厅重点调研课题《基层财政所加大对乡镇政府总财力管理力度探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对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操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