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赤勇副部长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1.12.2015  11:25

      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中强调:社区矫正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 “制定社区矫正法”。2015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社区矫正法,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加快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孟建柱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以及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多次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文件精神,以教育管理带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孟建柱书记对这次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受吴爱英部长委托,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去年5月 “两院两部”召开的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是我国开展社区矫正十多年来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历程,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方向,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文件,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会议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 。“两院两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法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人社部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20多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作出批示指示。30个省(区、市)召开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28个省(区、市)出台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做好调查评估,完成评估案件27万余件,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重要参考。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监管制度,加强矫正小组建设,共成立矫正小组67.3万个,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现象。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29588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187人次,提请撤销缓刑3608人,提请撤销假释3788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 355 人,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

   三是教育矫正效果进一步提高 。各地把教育矫正放在突出位置,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效果。据统计,各地已建立教育基地8875个。北京、河北、黑龙江等地利用原劳教场所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江苏、浙江、湖南等地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立足公益需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天津、福建、云南等地重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适应社会能力。

   四是社会适应性帮扶进一步加强。 各地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2014年,各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22.9万人次,指导就业就学27.9万人次,协调落实承包田36.8万人次,累计建成就业基地8013个,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五是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进一步健全。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普遍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北京市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总队,上海等16个省(区、市)司法厅(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97%的地(市、州)和92%的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各地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抽调一定数量的原劳教人民警察,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招募社会志愿者,建立了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目前,全国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8.1万人,社会志愿者67.9万人。司法部2014年举办三期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六是社区矫正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4年全国社区矫正经费达11.38亿元,比2013年增加1.44亿元。全国建成县(区)社区矫正中心1131个。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出台了全国统一的技术规范,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15个省(区、市)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与有关部门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总的看,通过一年努力,社区矫正工作成绩喜人,发展形势很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促使他们遵规守纪,同时使他们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减少家庭矛盾和社会对抗。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以来,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万多人,历年累计接收243万人,在社区服刑人员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社区矫正工作保持了持续安全稳定。二是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进行了成功实践。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完善了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建立了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使刑罚执行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三是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越性。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教育管理进一步受到重视,矫正措施更加丰富,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这些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适用将进一步加强,2012年以来,已连续三年每年新接收超过40多万人,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接近全国罪犯总数的1/3,安全压力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与此相比,社区矫正机构队伍不够完善,经费和基础设施保障不完全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也不够均衡,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监管能力和教育矫正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给社区矫正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