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政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02.06.2016  04:38

5月31日,水利部在南京召开全国水政工作会议,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总体安排,大力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到会致辞,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参加会议,厅副巡视员韩全林代表省水利厅作大会交流发言。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鹰主持会议。

徐鸣在致辞中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介绍了江苏省社会经济总体情况。他表示,近年来,江苏把法治水利建设作为水利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先后制定修订了11部省级地方性水法规和4部省政府规章,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相互配套的水法规体系,基本实现了水利改革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护江行动”、“两湖禁采”、“百湖执法大检查”、“清除湖泊非法圈圩”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并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2015年全省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400多件。三是提升保障水平。我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基地、执法船艇、执法装备建设,推进无人机监控、卫星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运用,建立健全执法网络,水政监察网络体系覆盖省、市、县及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田学斌指出,2014年水政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迈出坚实步伐。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出台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实施意见。二是持续完善水法规体系,重点领域水利立法进程不断加快。三是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举措有力。四是严格规范水行政审批,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五是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六是积极适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形势变化,化解行政争议收到实效。七是不断丰富和创新水利普法内容形式,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八是充分发挥水利政策研究支撑作用,水利政策研究成果丰硕。

田学斌强调,“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在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积极适应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要求、充分体现国家重要法律等方面,都对水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按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总体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深入普法为重点,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政工作,田学斌要求:第一,持续完善水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完备的水法律规范体系。大力做好水法规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水利立法,尽早填补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做实前期论证,加大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资源,加强立法协调,进一步规范内部立法程序,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建立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持续强化水行政执法,着力构建高效的水法治实施体系。进一步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水利综合执法,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水行政执法全过程。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遏制水事违法案件频发势头,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实施。坚持预防为主,妥善预防处置水事矛盾纠纷,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第三,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着力构建严密的水法治监督体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提高水利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依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既要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第四,持续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有力的水法治保障体系。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各级水利领导干部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方式方法,打造全媒体大普法格局,形成浓厚的水法治文化氛围,夯实水生态文明的文化内涵。

会上,李鹰作工作报告,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治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韩全林代表省水利厅作了交流发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等省(市)以及大连、武汉、巴彦淖尔等市水行政部门作交流发言。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摄影报道:省水利信息中心  厅政法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