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审判执行 江苏法院亮出精彩成绩单

18.12.2015  10:50
       

          以开矿需要资金为幌子,通过许诺高额利息大肆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7亿余元,而其中仅有1亿元用于实际生产,导致近万人受害。12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连云港中院公开开庭,由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担任审判长,历时一天审理了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闫家中集资诈骗、卜雪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这是江苏法院全力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的一个镜头。今年以来,江苏法院积极地用司法引领、规范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中的新问题、新现象,亮出了精彩成绩单。

  江苏万余名法官办案总量约占全国1/10

  院庭长办案,在江苏各级法院早已不是新鲜事。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1至11月,江苏法院共受理案件150余万件,审结111余万件,江苏法院案件总量约占全国法院十分之一。面对案件数量持续递增的严峻形势,全省万余名法官全力以赴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从江苏高院采访了解到,2015年,在刑事审判中,全省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惩治与预防并重,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稳定。民事审判中,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注重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作用,落实与国土资源、住房建设等单位和组织的诉调对接机制。商事审判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知识产权审判则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方面,有效畅通行政案件入口,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开展涉征收、拆迁“不立不裁”案件清理活动。

  执行工作切实解决不执不立、先执后立的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1到11月,江苏法院执行标的金额达1216.62亿元,创历史新高。

  用司法引领、规范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江苏法院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特别是围绕“绿色”发展理念,江苏法院健全环境司法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完善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衔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江苏高院党组提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司法引领、规范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高度关注、认真研究经济运行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找准职能发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牢牢把握审判工作主动权。”江苏高院民二庭负责人说,江苏法院更加妥善地依法化解经济波动引发的民事纠纷,以诚信原则为指引,保护正常的民事流转,维护涉诉民生权益。同时,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依法支持和规范金融创新,大力推动和保障交易创新,及时关注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完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机制。

  10月31日,连云港连云区法院将该院审理的尹某等6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生态修复方案,通过连云港日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连云区法院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修复方案由连云港赣榆区海洋渔业指导站制定,建议采用增值放流的方式修复破坏的水产资源。公示期满后,连云区法院将对社会公众意见及被告人意见进行整理、汇总,与制定修复方案的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最终方案,并判决被告人按修复方案进行。我们希望通过此种方式,保证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达到有效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连云港中院院长薛剑祥说。

  “以生态修复模式为基本特征,形成了环境保护的社会参与机制,更好地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今年9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宏坤带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到连云港、无锡调研时,对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

  理念引导方向,思路决定行动。记者了解到,江苏法院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同时,正集中进行着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贯彻学习。

  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要求,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要认真研究如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突出共享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公正审判,依法保护契约行为。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要在坚持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开放理念,加强对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研究,支持企业通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在资源环境审判方面,要突出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

  在执行工作方面,要突出创新理念,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点对点查询、司法网拍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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