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检察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22.09.2022  10:32

  近年来,涟水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的精神和“”的作风,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从“关键少数”抓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强化领导,完善制度。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班子成员自身做起,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日常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实行层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年初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进行逐级分解,明确到人,并逐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定期对照检查制度。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每名干警,每季度对任务书、工作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验收、同评议、同奖惩。

  从重点关键环节抓起,增强党风廉政实效。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教育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终”,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教育干警从思想上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方面进行责任规范。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风险防控排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评议制度等,使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工作合二为一,坚持组织考核与干警评议相结合,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从创新宣教形式抓起,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拓展宣教平台。把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先进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相结合,不断更新和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定期观看廉政教育片、学习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等活动, 使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贴近干警思想、生活、工作实际。加强内外监督。将廉洁教育融入日常教育培训、谈心谈话,让廉洁自律成为自觉意识和行动,引导干警时刻绷紧守正清廉这根弦。开展家访制度。适时上门“家访”,全面了解干警工作、生活、学习动态,引导其向上向善向好,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弘扬廉洁文化。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以“讲廉、思廉、识廉、知廉”为主线,分阶段、交叉式地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讲述廉洁故事,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传统美德。每逢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在工作内网、工作微信群发布廉洁提示进行提醒,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推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