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举行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28.05.2015  18:39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宗教法治思维,促进基层组织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努力把民族宗教问题纳入法治范畴,近日,宜兴市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市214名党总支书记参加培训。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王立明分别从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现状、基本方针、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依法加强民宗事务管理,努力实现基层社会稳定》专题授课,并提出了四点指导性建议: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基层党员干部要讲政治,守规矩,坚持共产党员不信教这一原则不动摇。作为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健全民宗工作责任制,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民宗事务的长效管理。二是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要关心信教群众疾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正确引领他们正信正行,让信教群众自觉融入当地社会建设。三是要切实依法管教。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工作,忌“土办法”、“土政策”,要教育党员干部不助长“宗教热”,或以各种形式、理由,无原则支持和参与宗教事务。四是要严防私搭乱建“回潮”。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宗教工作要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凡有私搭乱建苗头的,要提前介入防止既成事实。已有规模的,采取“撤、并、改”等办法及时处理。通过宗教政策宣传、劝说、整改,使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到合法宗教场所进行活动,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
  培训期间,发放《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等书籍共计200多本。(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