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述评

25.02.2016  12:12

    依法行政按下“快进键”(治国理政新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述评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里向中国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贯穿着一条改革与法治相伴的主线,法治政府建设正沿着这条主线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工作已经驶入快车道:

  政务生态清朗起来——“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正在成为常态,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赢得了效率和尊重,法治已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

  依法用权严起来——立法与改革无缝对接,制度在改革发展中正从保障跨向引领;政府立法的精细化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行政权力不再任性,行政执法越来越规范。

  百姓法治获得感实起来——行政审批结束“长途旅行”,简政放权让群众得到实惠;“互联网+”助力便民利民,百姓办事不再跑断腿……

  法治政府建设结出的累累硕果,让人民群众暖在心里、喜上眉梢。

   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行政决策不再“拍脑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在前方指引,法治政府建设是题中应有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同时也要实现精神文明的“小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目标要求。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为政者须率先奉法。”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政府带头守法尊法、严格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本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就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当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当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就越来越高。人们欣喜地发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的节拍越来越清晰、脚步越来越坚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

  全面深化改革,如何处理改革决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智慧。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中央的声音清晰响亮。

  2014年底,中央部署了在全国33个县(市、区)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立法衔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于法有据”是硬道理。2015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国务院法制办农村司司长左力说:“这是立法与改革无缝对接的一个缩影。

  放开“单独二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八大以来,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都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都提前对所涉及的现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法治是改革发展的可靠保障,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认识指导实践,实践凝聚共识,把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

  过去,有的地方政府为推动“一把手”工程、政绩工程,往往是置程序于不顾,随意决策,造成“烂尾工程”和“民怨工程”频现。为防止“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现象,各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把科学民主决策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大行政决策也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一个都不能少,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为解决责任追究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终身追责”就像一个紧箍牢牢地套在官员的头上,“庙跑不了,和尚也跑不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热情高涨。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已经在许多地方成为“必修课”。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无一例外地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列为重中之重。

  抓住“牛鼻子”,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如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已经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早就成为了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一度“门庭冷落”的政府法制部门忙起来了。在四川省宜宾市政府法制办,现在1年干的工作比过去20年都多。在江苏省海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成了“红人”,有人开玩笑说:“市长要听他的!”原来,该市明确规定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听取法制办意见并存档。

  政府守法,百姓讲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自觉、法治水平明显提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大为减少,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得到更有力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