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消防工作亮点

24.10.2014  10:59
    循着足迹,重温收获。辉煌成绩镌刻在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路途上。     十八大以来,全国消防部队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全面提升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水平,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2012年11月至2014年10月,700余天,接警出动192.6万余次,日均2700余次,共抢救财产价值877.6亿余元,抢救被困人员33.9万余人,疏散被困人员170.8万余人;全国省、市、县三级全部开通“96119”举报投诉热线,深入开展了“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第二次“清剿火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打响了消除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消防装备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消防规划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今年4月,公安部会同中央综治办等7个部门组成10个考核组,对31个省区市政府2013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认可各地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考核组一致认为: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城市抗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安消防队伍骨干力量作用进一步凸显。     加强法制保障,依法治理原则贯穿各项工作     十八大以来,各地消防部队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方式,将依法治理作为一项原则贯彻在各项工作中——     全面运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推行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落实网上执法和执法公开,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消防执法职责制度;     出台监督执法、窗口建设标准,遴选推广各地优秀执法、服务制度。落实《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强化过程监督和实地核查,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     制修订急需的消防标准规范,提高汽车、电器、电动自行车等火灾突出领域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加强法制保障,出台消防条例或消防法实施办法,制定火灾高危单位和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等法规。其中,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大连等大城市,在超高层、综合性、大型地下公共建筑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等方面,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消防标准;     强化依法监管、排查整治隐患,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13年,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511.6万家,督促整改隐患659.5万处,挂牌重大隐患单位6884家。     闻警即动,年均参与灭火战斗40余万次     当警笛响起的一瞬间,消防官兵就在和时间赛跑,义无反顾救民于危难。十八大以来,全国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92.6万余次,出动车辆322.2万余辆次,出动人员1929万余人次,抢救财产价值877.6亿余元。其中,2013年,成功扑救各类火灾40万余起。     消防官兵是和平年代的英雄。在他们成绩的背后,是汗水和泪水,甚至是流血和牺牲:     2013年10月11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火灾战斗中,为避免大火引燃四楼煤气罐。现场指挥员刘洪坤带领刘洪魁等突击队员进入商场。安排好二、三层的力量后,他又带领刘洪魁到最危险的四层进行火场侦察。两位英雄倒在视野全盲的浓烟中。     十八大以来,值得铭记的灭火英雄还有很多:2013年1月1日杭州萧山火灾中,消防员尹进良、陈伟、尹智慧牺牲;3月9日,在扑救山西省原平市小南章山山火中,为掩护战友撤退,年仅28岁的消防员阳军牺牲;今年5月1日,上海龙吴路盛华景苑一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战士钱凌云、刘杰牺牲……仅2013年,就有十余名消防英雄在灭火战斗中牺牲,而受伤人数更多。     更专业更快速,成为国家应急救援骨干力量     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每年经济损失超过9000亿元。消防部队承担了各类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成为国家应急救援骨干力量。     十八大以来,消防部队接警出动中,除火灾扑救外的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超过总数80%,其中,交通事故救援、抗洪抢险次数列前两位。     在地震、洪水等重大灾害现场,在解救轻生者、交通事故被困者等危急时刻,在为百姓开门、送水、取钥匙的为民服务一线,“橙色身影”让人印象深刻——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2374名消防官兵投入抢险救援,搜救遇险被困人员166人,其中生还150人。消防部队以10%的救援力量,搜救出32%的埋压人员,成为救援埋压人员最多、被救人员生还率最高的专业救援队伍;     2013年,全国消防部队共参加抗洪抢险4386次,抢救、疏散12万余人,参与完成了“6·29”四川资阳地区、“6·30”重庆潼南等地等重特大洪涝和泥石流灾害事故抗洪抢险任务;     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遭受2000年以来云南损失最严重的一次地震。地震发生后3分钟,消防部队就携带装备进发;10月7日,普洱景谷发生6.6级地震,云南消防部队再次快速反应,星夜兼程赶赴灾区……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消防部队的专业化程度、快速反应和抢险救援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消防部队专业力量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职能范围已经涵盖了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爆炸、空难、地震及次生灾害等抢险救援;     消防部队在地级以上城市组建了500多个特勤支队、大队、中队,在县级地区成立了7000多个特勤班,99.7%的县级政府依托消防部队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覆盖城市乡镇,接到群众报警求助,1分钟内即可携带救援装备出动;     国家依托消防部队建设6个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各地消防部队组建了552支轻重型地震搜救队,可一次性投入3万名警力参与大型地震救援。     同时,十八大以来,消防装备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消防部队深入贯彻落实装备建设四年规划,在全国357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工作,显著提高了装备配备科学化水平,为完成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2013年,投入装备经费92.5亿元,新购各类消防车3074辆。目前,配备的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排烟等8大类达72.5万件(套),配备基本防护装备427万件(套)、特种防护装备115万件(套)。     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打牢火灾防控基础     十八大以来,消防部队工作思路十分清晰: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健全经常性检查与适时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消防部队开展的一系列专项行动前后衔接、层层递进,打牢了火灾防控基础,促进了基层基础等业务工作开展,带动了消防整体工作深入推进——     2013年伊始,公安部部署消防部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推动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2013年6月至10月,公安部组织全国统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防部门的排查整治和行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同步进行,有效遏制了亡人火灾多发势头;     2013年12月底,公安部部署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至2014年3月收官时,全国整改火灾隐患850余万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235家,保持了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为巩固成效、形成常态,2014年5月底至10月,一场声势更大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国铺开。行动直指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直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硬骨头”“老大难”问题。     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打消除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加快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目前,全国省、市、县三级全部开通“96119”举报投诉热线,公布了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办法,24小时受理群众对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     ——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队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在乡镇、街道划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起火灾扑救,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提升。截至2013年底,全国32062个乡镇,有25666个已达到当地网格化建设标准,达标率达80.1%;全国8519个街道,有6929个已达到当地网格化建设标准,达标率达81.3%。     ——着力推进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2年,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创立了我国消防工程领域关键技术岗位资格准入制度,目前首批147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已完成资格考核认定并颁发资格证书,各项资格考试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大力推进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国现有社会消防培训机构117家、培训点295个,建立29个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1个鉴定点,全国累计鉴定40余万人;以公安部第129号令颁布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为依法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奠定坚实基础。     ——消防宣传教育逐步深入社会基本单元、深入人心。消防部队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知识,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安全素质和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同时,消防规划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3年底,全国4个直辖市全部编制消防规划,285个地级市中有283个已编制消防规划,368个县级市中有359个已编制消防规划。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着力健全完善综合保障机制,目前全国现有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5万人,企业专职消防队2644个、专职消防队员6.5万人,志愿消防队13.7万个、队员145万人。全国57万余个村(屯)共建立45个群众性防火组织,有消防安全管理员60余万人。     坚持战斗力标准,建设现代化消防铁军     消防部队作为一支专业化力量,业务训练是经常性工作。十八大以来,消防部队始终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贯彻战训一致原则,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不断深化全员大练兵,经过无数次严格训练,磨练了坚忍不拔的钢铁意志,攻坚作战能力显著提升。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仅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开展的各类贴近实战的演练、培训就达20多次,不断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攻坚克难能力,确保了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贴近实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推进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救灾互助工作,交流灾害救援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2013年6月,哈萨克斯坦等四国救援队与浙江、上海、江苏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开展了搜寻定位、搜索破拆救生、潜水救援、孤岛救援等10余个科目的训练;     打仗需要什么,就苦练什么。为提升在地震及建筑倒塌、泥石流滑坡等救援任务中的搜救能力,2013年9月,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第二届搜救犬技术比武举行,31个总队的133名训导员及搜救犬参加了比赛,着重演练了服从科目、攀登障碍、血迹搜索、箱体搜救等科目;     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2014年9月,公安部消防局按照“真训、实演、严考”的要求,在辽宁抚顺模拟发生7级强烈地震,演练了废墟搜救、狭小空间破拆、巷道救生、悬崖救助等52个高难度训练科目;     部队缺什么,就专攻精练什么。2014年7月,公安部组织各地70名重型救援队骨干参加了水域(山岳)救援与倒塌(坍塌)事故救援技术培训班,特别聘请了浙江大学结构力学专家、浙江省人民医院医疗专家,重点讲授了一线实战中可能出现的救援情况以及针对性处理手段。     在苦练精兵的同时,消防部队注重强化队伍管理——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每两年对总队级党委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指导各地推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分级开展干部轮训,开设“公安消防大讲堂”,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积极培树先进典型,部队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时代特征和消防职业特点的先进典型。其中,重庆消防总队特勤支队被国务院、中央军委记集体一等功,湖南消防总队望城大队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公安部授予“学雷锋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寻找“最美消防员”大型公益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树立了公安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十八大以来,消防部队始终把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和保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消防队伍建设的特点规律,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消防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增强了消防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百舸争流,乘风破浪。在伟大时代的召唤下,17万消防官兵正奋勇向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