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坚强有力党委班子 把体制优势转化为改革动能

26.10.2018  19:12

各级税务部门党组改设为党委,强化了党的领导,

优化了党建组织架构,增强了党建力量,实现了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体制的重大创新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学东

在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各级税务部门党组改设为党委,强化了党的领导,优化了党建组织架构,增强了党建力量,实现了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体制的重大创新,不仅使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迎来新机遇,更为税收事业的改革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彰显领航作用

打赢合并“阵地战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有效加强,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的变化,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伊始,尤其是各级新税务机构组建过程中,已经彰显出巨大优势。

江苏省税务局党委成立4个月以来,25次召开党委会,重大改革事项、重要工作任务均通过党委会的形式充分酝酿、集体决策,特别是针对各级新机构挂牌运转、各级班子和干部选配任命、各地“三定”制定落实等关键节点,及时把方向、定措施、作部署,先后向市县局党委下发“三定”制定、干部配备、党委工作规则等多项指导原则,将中央精神、总局要求和省委部署不走样、不打折地传导辐射到全省税务系统15个市级局和118个县区局党委,使系统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实现管理“一条线”,改革“一盘棋”。在系统思想状况调查中获得九成以上干部肯定,为改革凝聚起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体现核心作为

打响改革攻坚战

在改革逐渐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省、市、县三级党委始终靠前指挥,党委委员坚持分片包干。由两级党委成员挂帅的15个省局联络(督导)组和79个市局联络(督导)组来到一线4个月来,在认真履行改革联络督导职责的同时,开展市县“三定”制定、党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多项专题调研,严格开展“四个确保”、简政减税降负、“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

在改革遇到“硬骨头”的关键时刻,各级党委都能既抓自身主体责任落实,又抓责任层层传导;党委成员既做指挥员、又做战斗员,既是督察员、又是服务员,摸实情、办实事、提实策。如针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省局党委反复研究,推出“一窗通办”“一人通答”“一套资料办”“一事不二罚”等便民措施,坚决杜绝纳税人办税“两头跑”、资料“两头报”、执法“两头查”现象,省局在中国政府网举办的“全国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调查”中排名全国第二。面对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社会特别关注、情况特别复杂的重大改革任务,系统各级党委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积极、稳妥、细致地制订交接方案,做到既按规定时点按部就班推进划转工作,又坚决执行国务院“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部署要求,今年前9个月落实国家和江苏省社保费降率减负政策,为企业累计减轻负担154.25亿元。

增添“引擎”动能

打好发展“持久战

改革的成效,归根结底要用江苏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来体现,用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来衡量。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建会议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的重要指示精神,江苏省税务局党委致力健全“各级党委抓党建、党建部门管党建、纵合横通强党建、责任机制促党建、监督管理严党建”的体制机制,并将党的建设和税收改革、各项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此推动全省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

对内,着力构建以纳税人和缴费人自主申报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社会共治为支撑,优化高效统一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纳税服务的一体化与专业化相统一,税源管理的分类分级与属地管理相统一,税务稽查的集中与跨区相统一,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对外,紧紧围绕江苏省委关于“六个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加快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步伐,积极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要求,努力建设税收服务发展的创新先导区、税收营商环境的最佳体验区、税收治理的综合示范区。

2018年10月26日《中国税务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