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法援忙人马大姐(图)

16.07.2016  02:37

 

弱势群体需要法律,就找马大姐!”。马大姐名叫马爱民,是扬州市江都区一名普通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党员,今年49岁,十多年的法律援助之路,让她工作经历了诸多的风雨,更收获了无数的信任。

援助是深藏的真情。 2012年,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蹒跚的95岁老奶奶,一看到马爱民,就像看见亲人一样,哭得更厉害了,咕咚双膝跪地,打算给马爱民磕头。马爱民一把拉住老奶奶,一看她身上也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更无法说清自己联系方式。马爱民有些为难,她一面安慰老奶奶,一面由近及远一个社区、一个村进行电话询问,终于了解到老奶奶的住址和她遇到的困难。老人原本是五保户,因拆迁补偿手上有个十几万元的现金。多年不来往的侄子主动将老人接回去生活,等到把老人积蓄花光了,这个“好心”的侄儿就让老奶奶搬出去。马爱民立刻联系了出租车把老人送回家,并与老人所在的村委会联系,上门做调解工作。白天老奶奶的侄儿不在家,马爱民晚上和村干部再去蹲守。面对马爱民和村干部的劝导,老奶奶的侄子根本不买账。第二天,马大姐骑车跑遍了拆迁办、派出所、银行,晚上又带着证据继续上门调解无效。第三天,马爱民赶到法院帮老奶奶立案。晚上她又担忧老人受欺负,就买了个西瓜骑车十几里去看望老人,在村里临时住所的老奶奶拉着马爱民的手哽咽着。在法院送达起诉状前一天晚上,马爱民和村干部再次登门做老奶奶侄子的思想工作,周围邻居也一起出来讲公道,老奶奶的侄儿终于转变了态度,一周后矛盾得到解决。

援助是党性的锻炼。 马爱民刚到援助中心时,面临着既无人员编制支持、又无办案经费保障的多重困难。在没有任何模式借鉴的情况下,她大胆探索,充分整合利用我区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源,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经过多年打造,如今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工作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多年来,该中心共办理案件5020件,解答法律咨询13148人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马爱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法律援助不是施舍而是责任”的理念,始终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一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来求助,她丈夫不务正业、酗酒成性,稍有不慎就拳脚相加,连儿子都叫她跟爸爸离婚,她不忍暴力便长期躲在扬州打工,期间丈夫不断打电话威胁她。马爱民和援助律师走访当地群众,到派出所收集证据,并两次打电话与她的丈夫联系商谈协议离婚。起诉到法院后,马爱民又三番五次跟法官一起上门做工作,以情、以理、以法说服了其丈夫同意离婚,一场分居6年的死亡婚姻得以解除。

援助是永远的责任。 一对失明老夫妇进门就点名要找“马大姐”,虽然当时案头很忙,马爱民没有让老夫妇多等一分钟,只用了33分钟就免费为这对失明老夫妇办理好了赡养手续。她还自己掏钱给他们买午饭、安排出租车。“这些都是份内工作,这份工作做久了,更能体会自己肩膀上的责任。到我们这里求助的都是弱势人群。我只有尽心尽力做好了,才觉得对得起他们,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马爱民经常自己这样勉励自己。近年来,她更加注重与民政、残联、妇联、团委、教育、劳动等部门的对接联系,第一时间向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内容,并由他们向周围辐射。每年印制法律援助挂报,免费发往各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人社局、妇联、残联等部门,在社区、村组、企业等地方张贴宣传。宣传挂报上详细标明了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电话和网址,还提供了法律援助QQ群号码、普法微信和普法微博二维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