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司法所长朱金观的“三美”(图)

29.07.2016  15:35

 

朱金观,男,53岁,党员,现任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太湖新城)司法所长。2005年任职以来,他先后被授予“江苏省防激化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吴江区劳动模范”、“ 群众心中优秀司法所长”等系列荣誉。

美在态度,春风化雨促和谐

11年来,朱金观接待来访群众4300人次,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70多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激化460多起,无一起因调解不成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

朱金观始终认为,一名优秀的司法所长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口才,还要有公心、良心、真心和责任心。在依法办事、秉公处理的同时,用真心和真情来打破隔阂。

有一次,朱金观接待了一位姓朱的老太。朱老太跟儿子吵架,被赶出家门。听完朱老太哭诉,朱金观马上赶往她家。当天,朱老太的儿子不在,他只好打道回府。第二天下午,他又驱车赶去,一直等到朱老太儿子下班回来。为融化母子心中的坚冰,朱金观打出亲情牌。他唠着家常,倾听双方的诉说和宣泄,在他春风化雨般的劝说下,母子俩和好如初。

2010年,一位安徽籍民工在水泥地切割时不幸触电身亡,死者家属情绪特别激动。朱金观到现场调解时,死者家属误以为他是工程施工单位的,一进门就冲上来拽着他的衣服打人,等回过神来才发现打错了人。等他们情绪稳定下来以后,朱金观跟他们仔细解释赔偿政策,耐心安抚家属情绪,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

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的“减压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滋生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如果不及时解决,可能演变成危害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调解一个案例,跑一两趟,是常事,来回折腾数十趟也不是怪事,但是让矛盾双方和解,让心中愤懑抚平,对于朱金观同志来说,这些就是最好的回报。

美在责任,真情帮教促稳定

朱金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化管理、人性化矫正。在他带领下,2015年松陵司法所被评为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是特殊人群,他们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朱金观始终认为家庭和社会的温暖是预防再犯罪的坚实力量。安置帮教对象邹某13岁开始偷东西,已经是“四进宫”了,不仅左邻右舍不看好他,就连他的父亲也不认他。2007年,邹某因在监狱表现良好提前获释,但他却心事重重不肯回家。朱金观一周之内9次登门,才让邹某的父亲最后接纳了他。不仅如此,他还帮邹某张罗了一份工作,让邹某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有的服刑人员出狱后情绪激动,更易危害社会稳定。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化名)当年因为一点琐事纵火烧伤了亲戚,在监狱服刑14年。王某出狱后就找到这名亲戚,扬言要他付出代价,他的亲戚一家整天提心吊胆。朱金观在知道情况后立即找王某做思想工作并且联系村委会帮他整修房子,还帮助王某找了一份工作。生活稳定后,王某的情绪也渐渐回复稳定,一场很有可能发生的悲剧被他及时制止。

为了延伸帮教范围,拓宽普法受众面,朱金观组织开展普法文艺演出进监狱活动,将法律知识和社会关爱送到服刑人员身边,受到了热烈欢迎与一致好评。同时,他多次赴苏州监狱、句容监狱探望吴江籍服刑人员,为他们送去社会温暖,鼓励他们反省错误,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美在意识,普法宣传入民心

多年来,朱金观注重普法工作创新,将枯燥的法律知识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的形式呈现出来。2012年至今,朱金观在全镇各个村(社区)、企业、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96场,受到广大群众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同时,他还带动鼓励创作普法节目,松陵司法所共创作了12部普法文艺作品,其中《饭店轶事》和《特殊衣服》这两个普法小戏在2014年春节期间被吴江电视台一套和四套录用,连续播放一个月;专门为普法文艺演出创作的作品《欢腾鲈乡》曾荣获苏州市群众汇演一等奖,锡剧小戏《遗产》在2015年吴江区创作节目文艺汇演中荣获表演奖第一名和创作奖第一名。此外,朱金观还与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合作,组织拍摄了微电影《连局长落马记》,直观的展示学法用法、恪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为扩大普法宣传受众范围,朱金观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横扇法治文化广场被评为苏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体育路普法宣传主题农贸市场被评为苏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体育路农贸市场内,他组织投入了一台法律知识自助有奖答题机,鼓励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有奖答题。

朱金观在基层扎根多年,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把法律服务和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