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党员出口试点单位建立党员专项档案

04.08.2015  13:43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出口机制第一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扬协组[2015]8号)文件要求,扬中市党员出口试点单位将建立党员专项档案。

各试点基层党组织通过与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联系、整理支部活动记录、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对所有党员进行分类,重点对存在长期失联、信教、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党员建立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包括党员基本信息、联系材料、综合写实材料,为民主评议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