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省党代会精神】省法律援助中心努力求创新 促高效 惠民生

29.11.2016  11:09

11月24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专题学习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厅务会上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关于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要求。大家一致表示,要紧紧围绕党代会“两聚一高”主题和厅长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服务方式“上云入微”,确保法援关爱“无所不在”。建立法律援助云端数据库,广大群众可通过手机端口或接待大厅设立的触摸屏一体机,连接法律援助云端,按需调取数据库中法援机构地点、法援律师名单、律师办案经历、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借助云端数据库,实现数据收集、质量监管、业绩考核一体化管理。通过建立微博、微信、微直播等新闻平台,现场解答网友咨询,通过互联网现场直播各地开展的法律援助大型报告会、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等大型活动,探索与支付宝后台城市服务栏目合作,嵌入法律援助服务项目,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二是名优律师办案,确保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法律援助中心将与律师协会协作,激发名优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在全省大力倡导“大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办案与咨询服务,综合案件性质和律师专业特长等因素让名优律师积极投身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行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强服务跟踪,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宣传推广。继续推行“点援制”,困难群众可以在公示的法援律师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让困难群众打官司不仅免费请律师,而且可以“”律师。

三是发挥值班律师职能,确保法律帮助及时高效。根据新刑诉法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采取强制措施或受理案件时,应当及时告知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为了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将积极与公、检、法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突出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帮助、开展入所教育、告知诉讼权利等形式,切实发挥值班律师的人权司法保障职能。

四是标划人口地理坐标,确保精准服务困难群体。在不断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今后将根据困难群体所在区域位置与法援案件的比例划定服务坐标,更加精准地锁定服务人群目标,开展法援需求评估、法援制度宣传,为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