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基层院] 吴江检察六年磨剑铸检魂

16.06.2016  16:47

  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荣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文化先进单位”“江苏省工人先锋号”……2010年至今,该院已累计获得高检院、省院表彰55项。

  铸剑:以群众满意为导向  凝心聚力谋发展

  2010年初,吴江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时,该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都面临着一些历史和现实的难题。但是,新班子认真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响亮地提出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和“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十二五”奋斗目标,并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团结拼搏、奋力开拓,朝着目标克难勇进。

  “务必要使‘三严三实’成为新时期吴江检察官的鲜明特征。”2015年6月3日,第九次走上讲台的检察长朱文瑞在专题教育党课上强调,再次敲响廉洁从检“警钟”。

  该院深入开展“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同时,通过廉政党课,专题学习会和“道德讲堂”等形式,保证了队伍恪尽职守、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先后获得了苏州市公正司法示范点、苏州市廉洁文化示范点、吴江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等称号。

  “文化育检”是该院争先发展的又一引擎。近年来,该院将检察工作的法治属性与吴江地方文化特色紧密结合,全力打造“江村检韵”文化品牌,先后创建了“费孝通法治文化”“吴江法治先贤”等4个文化专题长廊,开展了“江村检韵基层行”“我的微博画像”和“五星评选”等活动,文化品牌效应逐步凸显。2014年5月,吴江机关文化建设推进会在该院召开,该院专门作了经验交流。

  砺剑: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抓手立行立改求实效

  “2015年,我院对案件质量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强化监管,全年开展了3次季度评查和4次专项评查,督促整改了7大类60余项具体问题。”案件监督管理科科长王海说。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采用重点评查、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设置了11名案件评查员和12名流程监管员,力争评查既全面透彻,又重点突出。

  这些年,该院不断健全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机制,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先后梳理汇总各类规章制度151项,累计建立35项工作新机制,废止23项,修改完善5项,一整套规范、系统、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确保了各项活动、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该院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另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1月,该院在苏州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产生16名主任检察官,授予其刑事办案、诉讼监督等案件决定权和程序性权力。同时,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形式,每名主任检察官各配置2至3名检察官及辅助人员,组成独立办案组。

  此外,该院顺应“互联网+检察”思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实施方案》《吴江区检察院新闻发布制度》等规章,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互动化的阳光检察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亮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  履职尽责促法治

  “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95件101人、渎职侵权案22件2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00万余元。”这是该院2010年以来在反腐领域的一张“成绩单”。

  连年来,该院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05人,提起公诉9659件12468人,在护佑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与此同时,该院切实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坚持人性化办案,加强逮捕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07人,不起诉226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办理刑事司法救助99件,发放救助金59.6万元,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力争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业已开始。“吴江检察机关将在新的发展起点上继续进取,奋发有为地担当起‘十三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向‘双创’目标奋进,更好地为吴江的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检察长朱文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