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肯定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

28.09.2015  07:55

  最高法院专委江苏调研

  本报讯(通讯员周杨明)9月24日至26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率领调研组来到江苏,专题调研我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和涉少审判等工作。调研期间,杜专委听取了省高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与到会的部分院庭长就当前家事审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实地考察了南京鼓楼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等陪同调研。

  近几年来,我省法院系统将家事审判工作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理念更新、机制改革、程序完善、方法创新等方面,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家事案件审判模式,并选树了徐州贾汪法院、无锡崇安法院等一批全国家事审判先进典型,为维护家庭关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南京两级法院专门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将涉少案件和家事案件并轨审理,将原来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的特色制度机制,应用到家事案件审理中,形成了少年家事审判的“南京模式”,在全国还是首创。

  杜万华对江苏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家事审判改革提出六点要求:第一,要明确家事审判改革的指导思想,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第二,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的治愈性职能。首先要诊断婚姻状况,区分婚姻危机与婚姻死亡;其次要治疗婚姻危机;最后如果认定婚姻已经死亡,要处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心理修复问题。第三,家事审判改革中要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第四,要探索设立专门的家事诉讼程序规则,如设立感情冷静期制度,调解前置程序等。第五,要以法官员额制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家事审判人员专业化,探索建立家事调查官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制度。第六,要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物质装备保障,建设圆桌法庭、妇女及未成年人观护室等与家事审判相配套的审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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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