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拒交20元罚款 男子打晕交警被刑拘

21.10.2015  21:58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10月21日从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当日早上发生在该市太平南路的一起交通违法当事人抗拒执法打伤交警的案件,当事人因涉嫌妨碍公务,已被刑事拘留。而导致当事人被刑拘的,仅仅是拒交20元罚款。

  21日上午7时37分左右,南京中山东路利济巷至太平南路南侧慢车道,徐某骑电动自行车带其妻陈某逆向行驶至太平南路路口时,被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吴凯南和2名警辅拦下。吴凯南请徐某出示车牌等证件,准备对这一非机动车逆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陈某现场欲缴纳20元罚款,但徐某不同意,将钱打落在地,陈某将钱捡起交给民警,徐某很不服气,骂骂咧咧并拿出手机拍照,声称要投诉民警。在吴凯南打印《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徐某拒绝签字,并上前夺走打印机。当吴凯南将打印机从徐某手上取回时,徐某又再次抢夺下吴凯南手上的手机,并拒绝归还,还跑向中山东路快车道。吴凯南迅速警告徐某,要求归还手机,但徐某置之不理。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吴凯南使用辣椒水,此时陈某拉住吴凯南,徐某趁机上前抢夺下辣椒水对吴凯南面部进行喷射,并夺下吴凯南挂在左肩上的电台,对吴凯南头部进行重击,致使其头部受伤,血流满面。在民警捂住伤口时,徐某又利用抢夺下的辣椒水对其面部、眼部连续喷射,致使民警晕倒在地。

  事发后,现场警辅立即用电台向上级汇报,周边交警迅速赶到将徐某夫妻控制,并将吴凯南送医。经诊断,吴凯南头部上额伤口6厘米,缝了6针,大脑镰溶液增多,眼部粘膜充血,目前正留院观察。

  经记者了解,当事人徐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目前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下一步将对其依法处理。交管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广大一线执勤交警的工作,如果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要主动接受交警处罚,切不可采取暴力抗法的方式来逃避、对抗交警执法,否则将行不偿失,承担比交通违法处理更为严重后果甚至是刑事责任。通讯员 宁交宣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月飞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