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六千元硬币付欠款 当事人数钱数到手软

22.10.2014  11:34

  新华网南京10月20日电(杜涛)10月16日,南通乐驰服饰有限公司监事陈女士拎着沉甸甸的麻袋来到了江苏海安县法院,袋子里装着41670.66元现金。其中,除了几沓零散的纸币外,都是一元、五角、一角等币值不等共计6000多元的硬币。这么多硬币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经调查了解到,2012年9月初开始,戴女士为南通乐驰服饰有限公司加工服装、帽子等产品。截至2013年11月13日,该公司与戴女士核帐后确认加工费总额为254008.50元,而南通乐驰服饰给付戴女士共18万,尚欠加工费74008.50元未给付。戴女士向南通乐驰服饰公司索要该款,该公司以戴女士未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拒付余款,无奈戴女士将其告上法院。经海安法院审理,判决南通乐驰服饰有限公司给付戴女士加工费、诉讼费共75633.50元。而当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乐驰服饰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执行了三万余元,剩下的便装在麻袋中。

  

  据申请人戴女士讲述,执行当天,南通乐驰服饰有限公司监事陈女士把所有执行款拎到执行大厅,陈女士指着桌子上的钱对执行法官说:“执行款都在这里,共41670.66元。”陈女士的言行和眼前一桌子的纸币、硬币让所有在场人员一愣。之后,执行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执行大厅耐心地清点起执行款,至清点结束,整个执行过程整整花了五个小时,共计执行金额41670.66元,其中面值100元的150余张,面值50元的200张,面值20元的100张,面值10元的300张,面值5元共计5000余元,1元硬币3000余枚,5角硬币共计2550元,1角硬币共计800元,2分硬币若干枚。

  而乐驰服饰公司陈女士称,她这么做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嘱咐的,他平时买东西就把剩下来的零钱积攒起来,一年多的时间便积攒了这么多硬币,法定代表人吩咐说执行的时候把这些硬币都带过去履行。

  听完陈女士的陈述,执行申请人戴女士也是哭笑不得,她表示这些钱毕竟是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只能硬着头皮一个一个的数下去。“还好有我们的执行法官耐心的和我一起数,不然的话还真不知道数到什么时候,真是太感谢了。

  执行法官观点:原则上不应当拒收零钱

  海安法院执行法官储俊表示,对于当事人的被执行款,无论是当事人、银行还是法院,都无权拒收。因此,面对当事人此次送来的这些“零钱”,我们有义务去接受,但在实践中,大量的零钱会给法院带来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影响法院的工作效率,也希望以后当事人理解和配合我们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