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起 苏州出租车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

14.07.2016  16:06

  7月12日,从苏州市物价局获悉,7月13日起,苏州市区出租车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7月13日—15日期间,市区4303辆客运出租汽车逐步完成计价器参数调整。
  2011年,苏州建立了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6年来,相关部门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每年测算公布启动点(已公布6次),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及时加收或减收燃油附加(已调整10次),为缓解油价波动对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保护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前,苏州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布了最新的启动点,其中首次启动点为4.33元/升(92号国V汽油),以首次启动点为基础,油价提价额0.96元/升及倍数为再次启动点,即5.29元/升、6.25元/升、7.21元/升……当油价高于或低于启动点,且距离上次调整燃油附加达到3个月时,加收或减收燃油附加。
  当前我省92号国Ⅴ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03元/升,高于再次启动点5.29元/升,且距离上次(2015年8月25日)调整燃油附加超过3个月时间,因此从7月13日起,苏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电调专用出租车)每车次收取2元燃油附加。
  7月13日—15日,苏州市区4303辆客运出租汽车逐步完成计价器参数调整工作,在此期间两种运价并存,即完成参数调整的车辆收取2元燃油附加、未完成参数调整的实行原运价,经营者应严格按标价公示和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任何车辆和个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加收费用。来源:扬子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