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元旦当日上午高速将现高峰 交警建议错峰出行

31.12.2015  11:42

  中国江苏网12月31日讯 2016年元旦将至,根据国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元旦小长假7座以下小型客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不享受免费政策。但受人们探亲访友、短程旅游、返乡、返校以及购物、聚会等活动增多对交通出行影响,届时宿迁市道路交通压力也将随之增大。为使广大市民朋友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元旦假期,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高速公路建议早规划、错峰出行。元旦期间,京沪、新扬、淮徐等重要高速公路通行高峰时间可能出现在元旦当日上午9时至11时和3日下午15时至18时。届时将出现短时间车流骤增,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线路,避开通行高峰。

  1日至3日,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对高速公路实行24小时巡逻和值守,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限速规定,勿逆行、倒车,亦不可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轻微事故请做到自行拍照快速撤离,然后到就近交警部门处理、定损、理赔等。实习期驾驶人请勿单独驾驶车辆上高速。

  元旦期间出行要及时了解气象情况,关注我市交警部门通过FM101.9、宿迁交警微信、微博以及手机短信发布的及时路况信息。受市民探亲访友、购物、聚会等活动影响,市区新青年路、幸福路等路段,早中晚三个高峰时段可能出现短时间、小范围的交通拥堵和车多缓行的现象。

  据了解,在市区黄河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以东50米公交站台施工、新卫生路东侧马陵河桥施工、钟吾路全段封闭施工,请广大市民届时注意减速慢行、不乱鸣笛、按规定使用灯光。

  酒驾、客车超员超速入刑,请自觉遵守法规。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 》已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刑法》除了在打击遏制酒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同时,将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打击追责,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另据了解,今日上午9时,市区举行迎元旦万人长跑,市区洪泽湖路、环城西路周边路段将实行短时间交通管制,请广大驾驶员届时减速慢行、不要随意变道、不乱鸣笛,可选择就近路段绕行。(徐业辉)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