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后生下二孩即算合法 延长产假各地自行确定

23.12.2015  08:56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此外,本次修法还将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等内容纳入法律规定,并对法律责任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完善。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开始实施,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和保障作用。为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出现的重大转折性变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 

生不生二孩?这4个问题你要弄明白

元旦拟合法延长生育假独生不奖励避孕自主选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生二孩?独生子女还有没有奖励?“全面两孩”政策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后,这些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不难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何时开始实施?  拟2016年1月1日起

刚刚过完38岁生日的张蕾近一个月又兴奋又焦虑。兴奋的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开完没多久,本不抱多大希望想试试看的自己就顺利又有了身孕;焦虑的是,不知“全面两孩”的政策到底什么时候能正式实施,自己算不算抢跑?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实施之日,就是‘全面两孩’落地之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十八条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如果获得通过,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如何延长产假?  延长生育假由各地自行立法确定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对生育假的规定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及各种奖励假合计约半年;而生育第二个孩子,只能休假98天。对此,不少准妈妈心怀忧虑,98天是不是太短了?

对此,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延长产假是重要的生育保障政策。”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政策系教授陈友华认为,生育政策的调整如果缺乏相关支持性政策,就很难达到效果。

取消独生奖励?  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

去年一则新闻引起社会热议: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郑州市民崔先生在申请生育二孩时,被要求退回这几年领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1200元。生了二孩,独生子女的奖励是否还有?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这一修改意味着,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奖励扶助的,将可继续获得奖励扶助。

不再强制避孕?  删除强制内容,自主选择避孕措施

江西农妇夏润英2012年接受输卵管结扎手术后吐血、腰痛、头晕、呕吐。2015年1月7日,她以一纸诉状将当年对她实施结扎手术的地方计生委等部门告上法庭。这是全国结扎诉讼第一案。

今后,夏润英们将可期待更多的法律保障。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二十条将“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李斌表示,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因此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对两孩之外再生育的相关情形作出了规定,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