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以下交通罚款在家上网就可缴

24.01.2016  16:15

  中国江苏网1月23日讯:省公安厅日前发布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机动车号牌可网上自主编排等多项便民措施。今后,大学生的户口不用等到毕业才能迁走了,200元以下交通罚款直接在线处理,在自家电脑上就能预选车牌号。交通违法可网上缴罚款

  自家电脑就能预选车牌

  自3月1日起,江苏各地群众均可登录所在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对适用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省公安厅与江苏银行共同研发的缴款平台进行网上自助罚缴。

  需提醒的是,网上自助罚缴服务主要面向私人小汽车的交通违法,不适用大中型客货车、公路客运等重点监管车辆交通违法。与此同时,省内机动车车主办理各类小型汽车新车上牌,可登录各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主编排机动车号牌号码,供编排的号牌号码不少于5万个。

  【扬州情况】

  这两项功能扬州已实现

  200元以下罚款直接在线处理、在自家电脑上就能预选车牌号这两项便民服务,我市今年1月18日就已实现。扬州市交警支队介绍,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月18日起上线运行,有补换、预选号牌,在线处理违章等多项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该平台目前仅支持简易违法程序的处理,也就是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及以下金额的电子监控记录,超过200元的违章还是要去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机动车检验服务更加优化

  居民可就近领取检验标志

  针对6年内免予上检测线检测的车辆每两年领取检验合格标志,3月1日起在江苏全省所有居民区附近公安交警大、中队和有条件的派出所,以及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代办车辆业务单位,全部设立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方便群众就近领取。

  车主只要提交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就可直接领取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检验记录。

  【扬州情况】

  扬州能预约“在家年检

  目前,我市还能预约享受“在家年检”的服务。2015年9月,由车管所联合中国邮政EMS等,对市民开放的新便民服务正式上线,通过预约,可由工作人员上门领取材料,代办包括年检等业务。

  扬州车主可直接拨打车管便民服务办理热线82896122电话预约;可在指定的社区服务点预约;可用微信关注车管便民服务公众号“cgbmfw”,按照指示在微信平台上登记。目前这项便民服务只针对扬州籍车辆及扬州本地驾驶员,并且限于私家车两年或4年年检。

  通过预约后,车主将相关信息、材料输入后台登记;随后,代办业务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将发送到您登记的手机上;准备好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次日会上门取件;手续办好后,根据相关单据支付费用。

  放宽户口登记迁移政策

  大学生在校期间可迁户口

  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投靠本人;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投靠现役军人的父母;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其父母可投靠另一方;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父母与军人的子女可相互投靠;在同一省辖市的,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可相互投靠。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地与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辖市的,按市外迁入政策办理。

  【专家解读】

  新政策放宽了迁移范围

  据了解,原政策规定仅允许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和投靠配偶;新政策放宽了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被投靠人应有投靠地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并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

  原政策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只有在毕业以后,才可将户口从学校迁出;新政策实施后,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迁移户口的机会。

  【还有这些便民举措】

  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

  自3月1日起,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到江苏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

  搭建“微警务”平台

  5月1日前,省公安厅、各市公安局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率先建立,7月1日前全省所有县级公安机关全部建立移动互联网警务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等移动上网终端,将可在线办理的户籍、交管、出入境等办事办证项目以及非紧急报警求助、违法犯罪举报、政策咨询、防范宣传、警务公开等模块化、产品化上线,为群众提供便捷、周到、高效的“掌上服务”。

  缩短易制毒化学品审办期限

  即日起,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网上申报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结期限,缩短至自省公安厅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推行边检“多证通”服务机制

  自7月1日起,省内需跨地市在开放口岸办理国际航行船舶搭靠手续的,可在全省任一海(江)港边检站提出申办《搭靠外轮许可证》(长期)。

  简化消防许可备案

  即日起,取消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从99%降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