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全面开展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项目试点工作
为探索建立家庭监护社会干预机制,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宿迁市民政局牵头,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妇联、团委等部门组织各县、区,从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选取一个乡镇(街道),针对一个以上村(居),联合开展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试点。
一是搭建联动工作小组。由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民政、妇联、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将家庭监护社会干预项目试点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服务范畴,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依托社会组织,建立两支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参与公益创投,寻找有一定经验的专业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要执行者,为有效推进项目试点提供支撑。分别建立由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团委等部门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家庭监护评估队伍,由心理医生、家教专家、社会工作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媒体志愿者等组成的救助队伍,为实施家庭干预项目提供保障。
三是开展家庭监护隐患摸排。由村(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督导员、妇联干部、民警等工作人员与社会组织人员开展家庭监护状况调查,形成家庭监护评估报告。积极发挥民政部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及时发现监护存在隐患的家庭和儿童,讨论并制定困境家庭救助方案、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四是成立监护关爱阵地。在乡镇由民政、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合成立关爱工作站,配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村(居)或学校建立“爱心家园”,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爱心家园管理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立足“谁出资、谁冠名”原则,动员社会援建爱心家园;通过组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公益服务队、联村联户志愿队,高起点建设关爱队伍;实现爱心家园有牌子、有场所、有设施、有计划、有档案、有活动、有人管、有经费的“八有标准”。
五是开展源头干预和精准帮扶。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引导、转介等服务,对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针对性、个体化家庭监护指导服务和亲职能力培训,协助困境家庭落实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扶贫脱贫等政策。每年暑假开展“亲情之旅”活动,组织孩子到打工集中地与父母团聚;开展“自强自立”好少年评选活动、“小天使”志愿服务,开展心理素质训练,进行心理辅导;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六是对可能受到侵害的儿童实施综合救助。建立权益受侵害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响应干预机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对漠视、虐待、遗弃甚至性侵儿童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协助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为困境儿童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对社会干预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及时实施行政干预、司法干预,推动有关部门启动监护权转移及委托监护等程序,依法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落实政府监护责任,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七是做好评估和随访工作。对实施社会干预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进行定期访问,做好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家庭干预措施。经过一定时间的干预,再次进行评估,对困境解除的,可以制定结案报告;困境没有解除的,继续予以社会干预。同时,对已经结案的家庭要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回访,确保困境儿童及家庭通过社会干预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困有所帮、安有所护、心有所依。
八是对工作总结提升转化试点成果。各项目试点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分步骤、依时序推进实施,从机制、政策、网络、阵地、队伍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健全关爱服务阵地,打造深化一批服务品牌,探索困境儿童家庭调查、监测、评估、预防、报告、干预、转介等有效路径,及时总结经验,将试点成果及时转化为公共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