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六成儿童安全事故在熟悉的环境中发生

27.05.2015  18:43

  中国江苏网5月27日讯(通讯员 何梦丹 记者 米格)六一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关于儿童安全的话题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据苏州虎丘法院统计,仅在该院3年间受理的儿童伤害类案件中,案发时因家长放松监管引发的案件就占到了总数的62%,而受害儿童近七成都是学龄前儿童。

  看到这样一组数据,我们不得不反思,幼小的孩子出现危险时,我们的家长在干什么?怎样做才能使孩子远离危险、不被伤害?虎丘法院通过分析历年审理的儿童伤害类案件,发现很多悲剧的发生都是在熟悉的环境中,很多家长正因为孩子所处的环境熟悉,所以就放松监管,无意中放任了种种悲剧的发生。

   地点 :小区道路上

   案例 :驾驶超市送货车拉货竟撞死2岁小区内玩耍女娃

  2013年5月,华通花园某小区内发生了一幕悲剧:一辆超市送货车将一个小女孩撞倒在地,年仅2岁的女娃瑶瑶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小区王女士当时就在案发现场旁散步,目睹了车祸发生的全过程。她介绍说:“车祸发生在早上10点钟左右,当时,孩子的爸爸正在旁边的草坪上和别人聊天,小女孩独自一人在旁边玩耍,不知怎么地,一辆货车就把小女孩给撞了。”原来,被害人瑶瑶在由西往东行走时,一辆小客车恰巧从小区内驶出,由于粗心大意,驾驶员小柯根本没注意到才2岁的瑶瑶,“嘭”的一声就把她撞倒在地。闻声赶来的瑶瑶爸爸李先生悲痛欲绝,抱着女儿大喊:“撞人啦,救命呐!”随后,撞人的司机小柯急忙从车上下来,边报警边把瑶瑶送往附近医院。可惜,瑶瑶因为伤势过重于当天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被告人小柯也与被害人瑶瑶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小柯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55万元。虎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2年。

   法官提醒: 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居住地点附近。儿童因对环境相对熟悉,往往胆子较大,在没有家长带领或者家长即在附近的情况下,即可自行前往日常游戏的地点,而孩子的监护人也认为这些地方相对熟悉、环境比较安全就放松监管。但实际上,由于这些道路不禁止机动车通行,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在此也提醒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外出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其单独行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地点: 邻居家里

   案例: 女童外出玩耍却遭隔壁“叔叔”猥亵

  2014年的一天傍晚,小芬的奶奶王阿婆发现小芬出门找小伙伴玩一直没有回家,于是出门找孙女。刚走出家门没多久,王阿婆就听到隔壁紧闭的房间内传来小芬断断续续地的哭泣声。王阿婆透过窗户往里一看,果真看见了孙女,可她却在边哭边往上拉自己的短裤,西北角里则站着一个抱着胳膊一声不吭的赤裸男子。吓坏了的王阿婆赶紧带着小芬回了家,到家后,小芬才向爸妈说出了自己被“隔壁叔叔”脱裤子,还被摸下体的事情。原来案发当天,小芬原是去找钱某的儿子玩耍的,由于钱某的儿子出去了,钱某便“热情”地邀请小芬进屋等,自己则先去洗澡了。洗完澡后,丧心病狂的钱某看着小芬便产生猥琐的想法,于是哄骗着把小芬的裤子脱了下来,还用手去碰小芬的下体···幸好,王阿婆及时赶到,才没有让事情进一步恶化。虎丘法院最终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儿童的性意识尚未萌发,没有防范或反抗意识,被侵犯了也意识不到。因此,对孩子性教育的问题必须得到重视。且性侵幼女施暴者多为熟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多数,因此家长或监护人即使工作再忙,也要对孩子严加监管,尽量避免其单独外出,提高对周围人群的警惕和戒备,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切记千万不要让孩子单独出去太久,那些经常找小孩或者花大把时间在小孩身上的人要引起重视。

   地点: 小区公园

   案例: 仿真玩具枪真成“杀手”武器,一男童被打掉两颗门牙

  潘潘和小杰本是好邻居、好伙伴。然而近期两家人却因一把玩具枪闹到了法院。原来潘潘的父母给他买了一把可以打出塑料子弹的仿真玩具枪。高兴坏了的潘潘立即和好伙伴小杰分享,两人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小区公园里玩起了“杀人”游戏。双方家长上班的上班,做饭的做饭,也没太在意,谁知,潘潘提议让小杰作为“活靶子”供自己练枪法,硬生生地打掉了小杰的两颗大门牙。因为换牙、医疗费等一系列问题,双方家长为此事闹上了法庭。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

  双方家长达成调解协议,潘潘父母先行支付目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后续费用等实际发生时再支付。“本来想着两个孩子就在小区里玩不会出什么事,没想到……哎。”在法庭上,潘潘的父亲既愧疚又懊恼。

   提醒: 因为孩子对危险的认知度比较低,并不知道接触到的事物是否会有危险,尤其是孩子在户外活动时更是应该特别注意。因此家长平时应该多给孩子讲解一些有关安全的小故事,提高孩子对危险的认知。当孩子外出时,一定要加强监管,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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