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亲妈为儿介绍女友 拿到彩礼女方在领证时失联

05.11.2014  16:50

   中国江苏网11月5日讯 (记者 张又千)11月初的一天,家住宿城区项里街道办的小伟(化名)一大早便收拾整齐,喜气洋洋地出门了。因为当天是他与女友约定领取结婚证的日子。可到了约定地点以后,女友却没有出现,拨打电话也关机了。小伟等了一整天也不见女友的踪影,只好找到当时的媒人想问个明白。而这媒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已的亲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儿大当婚,亲妈忙碌为儿牵线

  1995年,小伟的父亲胡某与母亲季某离了婚,刚满7岁的小伟跟父亲一起生活。因父亲与继母很是疼爱,小伟在无忧无虑的家庭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2010年,小伟大学毕业了,并在父亲的努力下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胡某还给小伟提早买好了一套房子,说留给他以后结婚成家。而这个时候,季某也开始经常联系起了小伟,对他的生活方面嘘寒问暖。虽然好多年没有联系,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那种割不断的血脉亲情让小伟与母亲的关系渐渐亲密起来。

  2014年4月,季某称要给小伟介绍一个不错的女朋友。这个女孩叫小丽(化名),在本市一家公司工作。她虽然大小伟三岁又是外地人,但无论长相个头都很不错。在季某的安排下,小伟和小丽见了面。虽然小伟外形很一般,但靓丽的小丽却一眼看上了小伟,这让小伟非常开心,两个年轻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虽然胡某不太赞成儿子找这个女朋友,并且认为小丽这个女孩似乎并不靠谱,但见小伟执意要和小丽相处便也只好默认了他们的关系。就这样,小伟和女友很快便相处得如胶似漆了。

   彩礼到手,领证前女友突然失联

  9月初,小丽称家里催她结婚,她自己也想和小伟早点在一起生活。小伟一听立刻表示同意,并称自己也早有这个念头了,而季某也非常支持两人早点结婚。于是,结婚的一些事宜就被提上了日程。而就在胡某几次要求见小丽父母商谈婚事时,小丽都搪塞称自己父母工作繁忙要推迟几天才能来宿迁。眼见着就要结婚了,忙忙碌碌中小丽的反常举止便没有引起大家的怀疑。

  9月底,小丽提出父母要男方家给10万元彩礼,好提前给新人买些电器等。虽然胡某觉得有些蹊跷,但儿子却称小丽是自己妈妈介绍的能有什么问题?再说家里这几年做生意拿出十万元又不针是很困难。就这样, 10月中旬小伟将父亲给的10万元打到了小丽的银行卡上。

  婚礼已经筹备了,小丽答应小伟11月月初去领证。就这样,满心欢喜的小伟一大早便来到了婚姻登记处等着小丽,却没想女友放了他的“鸽子”。他眼巴巴的等了一整天又数次试图联系小丽,到了晚上,小伟绝望的发现女友真的失联了。

  第二天、第三天,小丽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她上班的公司也称她已经辞职几天了。小伟真的慌了神,因为十万元已经在小礼银行卡里了啊。胡某带着小伟赶紧来到季某家中想问问小丽的具体情况,这一问不要紧,胡某及小伟立刻懵了:原来季某只是认识小丽,对她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等等根本一无所知,因为小丽经常到她的店里消费嘴巴又甜,一来二去两人便处成了朋友。这个“糊涂”的妈就这样把一个一无所知的女孩介绍给了自己的儿子。

   律师:不结婚又不退还彩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11月4日,记者了解到,小伟已经通过一个朋友联系上了小丽。小丽解释称自己突然不想结婚了,才没有在领证当天到场,而是去了外地。对于小伟提出的退还彩礼钱,她称自己也损失了感情和时间,应该得到补偿并不愿意将钱退回。

  不结婚也不退还彩礼钱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江苏高来达律师事务所李潮恩律师。“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李律师说,小丽的行为是违反了婚姻法相关规定的,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小伟可以先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因为诉讼的时候比较长。”李律师说,如果最后小丽执意不愿调解或者退还,那么小伟只好起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