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 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检查

05.07.2016  13:32

近日,连云港市安监局制定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检查方案》,从即日起至9月底,对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检查工作。

会诊检查要求,仓储企业和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介质为汽油的经营企业的专家检查组人数不得少于5个人,其他储存企业会诊检查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组成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消防、化工设计、电气仪表、现场管理、安全工程等专业类别。检查仓储企业和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介质为汽油的经营企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其他储存企业不少于2天。检查结束后,要求专家组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专家签字确认的会诊检查报告和隐患清单,报送县区安监部门和企业。

连云港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