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外包,破冰还是懒政

09.07.2015  11:26

  道路停车收费中,收费员私自降价、和车主“议价”乃至不撕发票,是让主管部门头疼、社会非议颇多的管理顽疾。对此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祭出“新招”:面向社会招投标停车泊位收费。昨日,两家企业藉此获得800个公共泊位的“经营权”。但争议也随之而起:道路泊位是城市公共资源,“外包”给企业并让后者从中谋利,是否有碍公平?

  江浦街道此次拿出来招标停车收费的,共有两个公共停车场和14条城市道路泊位,位置既有中心区、地铁站旁,也有城市边缘地区,招标文告要求企业不仅承担收费管理,还要对两个停车场硬化,并设置收费服务设备,条件不可谓不“苛刻”,但两个标段还是吸引了15家企业竞标,价高者得,南京都市智慧和江苏公众行停车管理两家公司分别以8元、8.5元/泊位·天的报价中标。

  把城市公共泊位委托给企业经营,江浦街道开了南京“先河”。街道副主任张正祥解释说,他们此举绝不是“撂挑子”,而是有“现实的苦衷”。他介绍,江浦是个新市区,市民停车缴费的意识不强,所以这14条道路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没有收到多少停车费。政府很想把这一块规范起来,可是招聘收费员、添置收费设备都要不菲投入,还要担心收费中的“猫腻”。加之街道城管压力很大,门前三包、摊贩管理、拆违控违都要很多人手,如今把支路街巷收费权“”出去,不仅解决了管理难题,城管无需投入,财政每年还能“坐收”200多万元停车费,实在是“一石三鸟”的好事。

  按照南京停车新政,江浦属于“三类地区”,收费并不高,道路泊位才2元/小时,但中标的南京都市智慧停车公司法人代表孙宏联信心满满。“我们是专业的停车管理公司,代理过南京很多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这次得到政府授权,同样会把道路泊位收费管好:小鸡啄米、粒粒归仓。我们更看中江北新区的前景,相信公司的投入会有长期稳定的回报。

  政府难于管理的停车收费,经由企业之手、市场的力量管起来了,但企业凭此谋利,还需面临公共资源企业化的诘问。南京停车服务业协会秘书长杨明山认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道路是城市公共空间,停车收费是一项行政事业收费,且不说这样的授权是否有违社会公平,而且道路泊位收费本身还是一种调节行为,满足市民临时停车的同时,还要通过收费杠杆减少市中心停车,鼓励市民少开车,而不是收费越多越好。“我们非常担心,停车收费从行政行为变为企业经营后,企业会为了自身利益随行就市,(停车)多多益善,使停车新政的杠杆作用失灵。”杨明山说。

  对此南京城市治理委员会委员、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认为,判断一项改革尝试是否合理,离不开社会的大背景,“当前道路停车收费的主要问题,是技术手段的不足,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政策杠杆的作用,”顾大松分析,虽然管理部门暗访、第三方检查以及市民举报,当前尚难避免收费员和车主达成“默契”、私相授受,停车费落入收费员腰包,或是交个几元钱停上大半天,这种现象还很常见。而在栖霞、浦口这类远离城区的低收费区,由于疏于管理,一些道路收费连收费员工资都不够,干脆放任不管,马路乱停乱放。可当前尤其是郊区推进深圳那样的APP停车系统,财政投入很大,法规有待完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综合来看,通过招投标引入企业管理停车,也许不是最合理的选择,却是很有效率的尝试,借力市场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

  现场观摩的市城治委专家认为,江浦让渡马路停车收费管理类似于行政服务外包,本质上是一种特许经营行为。“这就像政府采购服务一样,引入企业从事停车服务,让其获得合理利润,是必须付出的行政成本。但要让企业的市场行为服务服从于公共利益,停车收费权不可一包了之,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尤其是不能让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随意抬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张正祥表示,14条道路收费权移交后,街道交管、城管绝不当“甩手掌柜”,而是紧密服务、跟踪、督促企业的经营行为,企业上交的“承包金”,使用中也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或“跑冒滴漏”,而是专项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以“公开赢得公信”。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