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足半小时 预缴的5元停车费可收回

17.04.2015  11:17

 

今年1月24日起,我市正式对团结路、骥江东路等城区道路的公共停车带(点)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和停车管理收费不规范问题。近日,一些市民在微信朋友圈、网上吐槽,热议停车收费时间怎么算、停车半小时是否免费、遇到违规收费该怎么办等问题。

 

停车收费缓解停车难

 

昨天上午,在城区团结西路,以往“难觅一位”的景象不复存在,不少停车位都空位以待。“来停车的市民有所减少,而且停留的时间与以往相比明显短了,大多都在15分钟以内,超过一小时的很少。”该路段的停车收费员介绍,从他第一天收费开始,他负责的38个停车位每天就空了近2/3。

 

纳入收费范围的停车区域包括骥江东路、骥江西路、团结西路、江丰路、新西北路、老三院门前、江洲路7个停车带(点),以及中心停车场、街心公园停车场、迎春桥停车场、新跃桥停车场、城管局停车场。市城管局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窦川表示,收费不是目的,主要是通过收费来规范乱停乱放行为,提醒停车人规范停车,鼓励短时停车、快停快走,提高路边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避免长时间占用车位现象,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障城区停车秩序井然、交通畅通。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后,我市不少停车泊位的周转加快,七成车主停车不超过半小时,城区的车辆随意停靠现象明显减少。

 

窦川介绍,每天有很多市民到行政中心办事。在行政中心西侧,我市建设了阳光停车场,可停放300余辆车,目前实行免费停车。在江洲路(晨阳路-城东大道)路面实行停车收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引导车辆进入阳光停车场,减少道路停车,把道路让出通行。

 

半小时停车是否免费?连续停放不足半小时免费

 

说好的半小时免费停车呢?”日前,一名微友在微信朋友圈吐槽,自己在城区新西北路的收费停车泊位停车不到半个小时,却缴纳了5元的停车费用。

 

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我市从1月24日开始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收费管理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在部分停车收费的路面停车带,对车主先预收5元的停车费,取车时根据停车时间,多退少补。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公示牌上都公示相关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但不少市民并不了解。市物价部门也曾经接到市民关于预收费的投诉电话。

 

工作人员提醒,停车收费自连续停满30分钟起计费。市民若停车不满半个小时,可要求停车收费员退还预收的停车费。

 

停车收费时间怎么算?停车将由POS机计时计费

 

近日,道路泊位收费管理单位接到一市民的投诉电话。该市民称,自己在骥江西路上停车不足五分钟,停车收费员却说已停车超过半小时,要求缴纳5元钱停车费。双方为停车时间僵持不下。该市民不禁提出疑问,停车时间究竟如何认定?

 

据调查,原来,当天由于骥江西路上停车繁忙,该市民将车停进收费泊位后,管理员没来得及预收停车费用、登记停车时间,当该市民前来取车时,双方因停车时间长短引发了纠纷。市城管部门介绍,目前,停车收费员大多采取手写记录方法,今后,管理部门将加强停车收费员的管理,并在停车管理中使用装有识别系统的POS收费机,只要POS机对车辆进行扫描,机上将显示车牌、车型、停车时间等信息。

 

市民如发现停车收费员有收取停车费不出具发票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可拨打84894595进行举报。

 

拒不缴费将会怎样?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刚开始时,少数车主不但不缴停车费,还骂人,有的还要打人。”一名路面收费员介绍,一些车主的不理解和谩骂,让他们受了不少委屈。

 

窦川介绍,在城区收费泊位停车,如果不缴费,或不在停车泊位内按序停放车辆的,属违规停车,现场管理人员或巡管人员将对车主进行教育引导并纠正。对不接受教育仍拒绝缴费的,有关单位将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补缴停车费用,对限期内不主动补缴的,将把违规证据提交市有关部门,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违规收费怎么办?市民有权抵制

 

4月5日晚上6点多,市民夏小姐将车停放在人民公园西大门前,一位大爷向她收取了5元停车费。4月6日中午12点多,她前去取车,一位大妈将她拦下要求缴纳5元停车费。夏小姐十分纳闷,自己明明已经缴费,为何还要再次向她收取?大妈解释,夏小姐交的停车费只能停到第二天上午的8:30,并且收费人员已经换班。

 

市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人民公园门前未被纳入停车收费区域,大妈大爷收取停车费的行为不合法,车主有权抵制。

 

在市中医院门前等地也存在擅自收取停车费问题。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介绍,凡设立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地,都必须向城管部门申报核准。物价部门要求,各收费停车场(带、点)都必须按规定做好相关公示牌后,方可实施收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