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加快建设“模范机关”

21.02.2019  13:00

 

革命和建设时期,机关党建起步并发展起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1928年党的六大之后,随着中央各工作部门的建立健全,中央机关建立了直属党总支部,邓颖超成为第一位中央机关直属党总支部书记,这是我们党最早成立的机关党组织。1931年底,苏维埃政府成立了中央政府直属机关党总支,谢觉哉曾担任过党总支书记。1945年6月,党的七大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党政机关均须设立党的基层组织,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1949年11月,中央发出《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发出的第一份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文件。1951年初,中央决定组建新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中直党委),成立中共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政府党委),分别负责直接领导党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织的工作。1955年4月,政府党委改名为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这一时期,按照党章规定,中央、省、市、地、县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1956年9月,党的八大提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对于机关中每一个党员(包括行政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监督”,赋予机关党组织对本机关党员监督的职责,这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一个极为重要的创新,对机关党的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机关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197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直属机关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再成立部党委,另在部内产生机关党委,部领导班子管业务工作,机关党委则主要对本机关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1980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直党委,同年5月批准成立中央国家机关临时党委,之后改为中央国家机关党委。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规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这是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协助职能,以后各次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继承下来。1988年2月,中央批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党政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将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分别改为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央派出机构,分别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1992年10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性的专门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会议。

 

党的十四大以后,党中央不断对加强机关党建提出新要求

1998年3月,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组织的协助监督职能和体制机制,机关党组织既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同时又接受同级党组织的指导。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全国性的机关党建研究,2002年成立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党建专业委员会。2009年5月,党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机关党的建设职能定位和目标任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2010年6月,又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标志着机关党建制度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创了机关党建新局面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在全党先后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中央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包括机关党组织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十九大党章赋予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的职责,这是加强机关党建的重大举措。2018年3月,党中央决定整合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作为党中央派出机构,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这是我们党为加强机关党建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求“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2018年10月,中央印发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启示

 

  回顾建党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机关党建的发展历程,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其中,最重要的规律性认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始终把走在前、作表率作为总体要求。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和国家各级机关是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关,与其他领域和行业相比,机关共产党员最集中,执政骨干最集中,权力责任最集中。因此,机关党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对其他各级基层党组织都具有重要示范导向和引领带动作用,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那样,“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

 

   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 党和国家机关掌握着“印把子”“笔杆子”“刀把子”“钱袋子”“官帽子”,都有鲜明的政治属性,首先是政治机关,不是单纯的业务单位,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因此,机关党建要始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政治自觉。

 

   必须始终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为核心任务。 实践证明,机关党建工作什么时候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着力建设队伍,什么时候就大有作为;什么时候游离了中心、偏离了大局、绕开了队伍,什么时候就难有作为。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及部门中心工作中去思考去谋划,一方面要把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问题来解决,坚持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机关党建就要跟进到哪里,坚决防止和解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必须始终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机关党支部是党在机关中的最基层组织,是保证完成党在机关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直接实施者。机关党支部的活力是机关党的战斗力的源泉。因此,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要从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抓起,坚持试点先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支部抓支部,不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必须始终把抓好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 历史和实践证明,没有高素质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 ,就没有高质量的机关党建工作。因此,要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努力使机关党务干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和干部群众的贴心人。要把机关党务工作作为培养领导人才的重要岗位,尽快形成党务工作大有可为、党务干部大有作为的鲜明导向。要研究建立党务干部专业职称评定制度,大力表彰奖励各类先进典型,进一步坚定做好党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必须始终把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只有机关各级党组织都担负起主体责任,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机关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党组(党委)领导、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部门党组(党委)负有领导部署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委负有协助、推进、监督责任;机关党支部负有具体落实责任。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必须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