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仪征:为官能为想为和敢为

16.07.2016  16:34

  习近平指出:综合各方面反映,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在岗不为者,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给社会、国家带来的是严重的损失。

  在互联网上搜索“不为”的事例,不胜枚举。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监察队司机执法员陈某某未及时发现制止违建行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某国有企业董事长苏某等人监管不力,以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最高法通报一起因公安机关出警缓慢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例;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某某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操守重大损失;最让人惊愕的是的自去年8月以来,没有一家企业能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拿到一张商标注册证,原因是“没纸了”。

  究其为官不为的原因,可包括不能为,即无能力而不知为什么和不知怎样为,具体表现为工作上不追求进步,对工作认知不多,学习提高不够,工作绩效不明显;不想为,即没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缺少精神动力,工作缺乏热情和激情,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在谋事;不敢为,缺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要想在岗有为,得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实践中多总结,常学习——事事都能为。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避免出现本领恐慌,唯有自己不断“充电”,才能在工作中临危不乱,事事都能为。“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具备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学识基础,方能在各式各样的工作中应付自如,才能有所为。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善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多总结,不仅总结自己的工作经历,还要总结同事的工作经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人之事,我事之师”,多一份经验,难题面前就多了一个办法;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坚持学习,多读书本,“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思想上多锤炼,常律己---事事都想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行动的指南,任何工作上的不作为,都是思想滑坡的必然结果。倘若只注意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而忽视思想的锤炼,就很可能迷失正确的方向,很可能是非观念退化。因此,我们要在新形势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坚定对党的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认识,不忘初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时刻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本职岗位上更加奋发有为。学习周总理的为国为民奉献一生的精神,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唯有尽心尽职的工作来报答伟人们用献血换来的和平的今天。

  工作上多担当,常思责——事事都敢为。我们任职于一个岗位,以强烈的事业心,完成日常琐碎的工作任务,就要严格履行岗位所赋予我们的职责,把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认真做对每一件事,用心做好每一个细节,为单位的建设、为社会的发展尽一己之力。

  我们做人一世,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在岗不为感到羞耻,唯有常学习、常律己、常思责,才能做到敬业奉献、担当进取、在岗有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作者夏晓燕系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