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修订十周年 市信访局举办广场活动

11.05.2015  17:26

  中国江苏网5月11日讯 2005年5月1日国务院修订《信访条例》颁布施行,今年是条例实施十周年。昨天上午,市信访局牵头组织,市住建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南山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大市口城市客厅广场举办群众信访咨询活动。

  在广场通过摆放展板介绍国务院《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和“阳光信访”系统的有关内容。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宣传手册,介绍信访法规,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有关问题。

  据了解,市信访局围绕“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暨《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下一步,市信访局还将组织市信访矛盾调处中心开放日、《信访条例》进社区等活动。(高倩 胡建伟)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