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对环保信用等级“红色”企业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

13.07.2017  06:22

  近日,兴化市物价部门公布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企业名单,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加收0.8元/立方米。

  此次公布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企业名单,是按照2016年该市物价、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兴化市关于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泰州市环保局发布的2016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对“红色”企业实施的具有惩罚性质的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文件要求,兴化对环保信用等级“红色”企业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时间自7月抄见水量起执行,期限一年。到期后,如企业达到环保整改要求,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得到提升的将从名单中删除。

  (王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