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首批信息消费试验区 苏南4个县级市(区)入选

18.03.2015  11:12

  3月16日,江苏省经信委下发《关于公布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的通知》。为推进智慧江苏建设,促进全省信息消费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省经信委组织了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创建工作,经各地申报、省经信委评审,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等11个县(县级市、区)为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其中,苏南有4个县级市(区)入选。

  江苏省首批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如下: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无锡新区;徐州市:新沂市;苏州市:常熟市;南通市:海门市;连云港市:海州区;盐城市:建湖县;扬州市:仪征市;镇江市: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州市:靖江市;宿迁市:泗洪县。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壮大信息消费”,强调“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根据江苏省政府2013年底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3200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100亿元,在“互联网+”行动中将有更大作为。

  江苏省经信委要求各试验区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特色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在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等方面持续创新,拓展信息消费空间,不断提升信息消费在扩大有效内需、促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试验区的管理和服务,协调试验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将试验区的发展情况报送省经信委。(记者 古召)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