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余条人脸信息删了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专项监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11.05.2023  10:32

作为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未获得访客允许的情况下,暗自录入其人脸信息,这样的行为已超出正常经营需要,触犯了相关法律,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集的海量信息缺乏严格的制度、技术管控,面临违规使用和被泄露的风险,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该院牵头召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磋商会上讲述。与会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检察磋商函要求,增强法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督及网信等部门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零星违规VS行业乱象

4月以来,润州区检察院持续开展“人脸信息暨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检察干警在走访中发现,有的售楼处明确要求访客“刷脸”进场,有的则多角度部署高清摄像头,暗自留存访客“人脸信息”。

这是个别房企、中介的违规之举,还是“潜规则”支撑的行业乱象?检察干警主动协调商请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等部门,对辖区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相关经营情况进行摸排,查出一批房企及房产中介不同程度存在私自获取访客“人脸信息”情况。涉案单位还有网信设备经销商,主要目的是通过“人脸信息”进而“深度采集客户信息、开展精准营销研判”,且对非法采集信息的存储、销毁、使用没有制度约束和技术保护。

此次摸排统计非法采集的“人脸信息”约1万余条,亟待规范治理。

向前一步VS消除隐患

润州区检察院迅速制发检察磋商函,协调区市场监管局等制定上门“精准普法+职能部门敦促清理+违规企业规范经营”的工作方案。

4月中旬,润州区检察院“南山蓝”公益诉讼工作专班的干警们分组前往违规房企、房产中介,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题普法活动,6家售楼处、6家房产中介公司的70余名工作人员接受了法治教育。

在职能部门指引和督促下,上述单位及时删除非法获取的访客“人脸信息”1万余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情况较严重的涉案房企作出罚款20万元和15万元的行政处罚,震慑该类违法行为,消除潜在的公共安全隐患。

能动履职VS溯源治理

专项检察监督是阶段性的,但这项工作将是长期性的。我们将一体化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既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亦敦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并做好公益保护工作。”润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上门普法”时表示将跟进治理。

拓展收集渠道,深挖案件线索。紧扣省、市检察院“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部署,依托进企业、社区法治宣讲等渠道,重点对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专班跟进。目前,仍在对辖区存在疑似此类行为的3家房企及3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取证,详细梳理人脸识别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明确其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现状及难点进行核实了解。

加强部门协作,谋求多元监管。根据检察监督情况,定期依法向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制发磋商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醒其通过专项治理等加强监管,切实保护不特定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