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架设天线发射信号 南京查办一起国家级考试泄密案

26.07.2015  11:43

  

  (记者宋世明通讯员 孙庆辉)每门科目答案付费1万,宾馆、工地架设天线,雇佣十几名在校大学生埋伏考场外发送信号。昨天,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场作弊的案例。

  1987年出生的付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想着发大财。2013年8月,付某通过QQ和网络发布出售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信息,并购买了专门用于作弊的无线电发送和接收设备(俗称“橡皮擦”),纠集某公司员工朱某等人对发送和接收设备进行测试。在考试前,先后有张、徐、宋姓多名考生以每门科目1万元的价格与付某预约购买试题答案,并从付某处获得用于接收试题答案的橡皮擦。

  2013年9月13日,被告人付某、朱某与招募的10余名在校大学生分别在南京卫生学院、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陵科技学院等多个考点周围的宾馆或工地,架设了无线电发送装置等作弊设备。9月14日、15日,在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期间,付某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得相关试题及答案,后付某、朱某通过无线电设备向上述考点的多名考生发送。

  后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江苏省国家保密工作局认定,付某、朱某非法获取并发送的“试题及答案”,“试题”与原题具有同一性,部分“答案”与标准答案一致,考试的试题、标准答案等在启用前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今年6月2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认定,付某、朱某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一年,朱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建邺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管绪江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高科技作弊工具被少数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帮助考生进行舞弊和泄密的行为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广大考生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信念。2009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案件13件24人。该类案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共同犯罪趋向明显,甚至形成了有组织的作案团伙,表现出群体化、产业化特征,形成泄密谋利链条。如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中,某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陶某、王某违反规定,从单位保密室盗取试卷后,将试卷提前交给南京某教育培训机构。该机构员工拆封“绝密”考试袋后,陆续泄露给参加考试的考生、代考人员和公司招聘的替考人员,并将部分考试科目的试题及答案通过互联网贩卖给他人。

  检察机关建议,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增设“考试作弊罪”,对国家有关考试中严重作弊行为进行严惩,从源头上、制度上杜绝考试作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公安、检察、工商、教育、无线电管理等多个部门的无缝协作互通机制,打击考场内外串通利用高科技作弊器材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规范考试秩序,净化考试环境。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