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落到实处

09.03.2016  11:47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经济要良性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当前,检察机关应当如何作为?近日,最高检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提高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经济良性运转,各类市场主体需齐头并进。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检察机关要找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促进创新发展。

  企业正常经营,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大力惩治向非公有制企业收取“保护费”等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平安稳定;严惩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保障市场诚信有序;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优先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生存发展。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要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区分“七个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慎重妥善处理。要研究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等新变化,慎重对待创新融资、成果资本化等新问题,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同时,还要改进办案方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搜查、扣押等措施,慎重发布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新闻信息。强化规范司法意识,对插手经济纠纷等司法不规范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工作,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实际作用。当前,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尽快将《意见》从纸面落到实践,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切实担当起护航经济的法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