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 让幸福生活底气更足
重特大疾病,是人们迈向幸福的“拦路虎”。12月24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让300多万低收入人群以及更多因病致贫家庭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这一新政,是我省保障民生举措中一抹温暖亮色。
改善和保障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动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惠民新政今年不断出台,城乡百姓获得感增强,为经济发展、社会创新提供了持续不竭的动力。
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百姓共享保障,是我省保障民生的一大亮点。
今年60岁的唐迎幸从泰州一家建设公司退休后,随子女在无锡生活,以前看病住院的钱都得自己先垫付再回泰州报销。“今年我在泰州办了张全省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在无锡看病住院4次,花掉的16万元可以直接刷卡报销,真方便!”
我省去年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和就诊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换持参保地社保卡,即可在选定的异地医院就诊。今年初全省统一的社保卡发行,更为这一惠民政策“锦上添花”。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省统一社保卡,办理相关手续后就可直接进行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目前,江苏已发行5127万张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该卡不仅方便异地就医,还实现与地市、金融、制卡单位三方的“统一对接”,即便偏远乡村的参保人员都能在家门口获得相关服务。
今年77岁的徐州铜山区单集镇农民邢印田,因住所偏远、腿脚不便,每次去村里领养老金都得等子女有空才行。“有了统一的社保卡,我得空自己去村里小卖部刷一下就好了,再也不用大老远跑镇上的银行网点了。”通过设转账电话、开展POS机网点升级改造等工程,我省大部分地区实现了村民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
事实上,今年以来,我省每一项民生政策都致力于破除城乡藩篱,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不久前,62岁的宜兴市张渚镇农民金立辉和妻子刚结束新马泰7日游回到老家,引来很多羡慕的眼光。3年前夫妻俩从镇上一家船厂退休后,每年都安排外出旅游。两人每月各领2000多元退休金,也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到医疗保险,“女儿在城里上班,不用我们负担,干嘛不让自己过得潇洒点?”
为了让公平公正的阳光普照大地,江苏将民生福利、民生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两年前,我省统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步伐加快,目前全省已有46%的涉农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江苏城乡低保一体化率居全国各省中之首。
实现“百姓富”美好蓝图,一定意义上取决于民生改善的程度和托底保障的质量,更取决于困难群体的感受和认知。我省精准保障,织牢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体获得感更强。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在织牢民生保障底线的同时,着力补齐短板,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完善救助制度。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推进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全面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稳步提高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其他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人均达到70%以上。
“因病致贫”,影响、侵蚀百姓生活幸福感。我省率先将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在深化医改试点中,瞄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痛点”,更好地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守住社会保障底线。“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给予进一步保障,意味着医保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之后,从‘普惠’迈向‘普惠+特惠’。”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告诉记者。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处长姜仑介绍,自2013年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至今年6月底,全省37.45万人次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9.81亿元,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较新农合基本补偿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省人社厅近日出台新政,明确大病保险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相适应的起付线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与医疗救助政策相衔接,在一般补偿措施之外,对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体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办法,更有效地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从制度上缓解因病致贫,实现大病保险精准保障。
“住有所居”,直接提升百姓的幸福感。来自省住建厅的数据显示,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提前超额完成,1-9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28.04万套,基本建成30.2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比例分别为105%和108%。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经改造棚户区75万户,让200多万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