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扩大 南京及部分地级市纳入

16.07.2016  16:05

  老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房产情况支付每月养老保险。等到身故,保险公司优先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这种养老方式新鲜吗?两年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已经正式开展这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15日,保监会发布消息,将这项试点扩大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静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

   扩大

  试点地区大幅增加

  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中国保监会15日发布消息,被称为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范围,同时延长试点时间至2018年6月30日。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2014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试点至2016年6月30日止。

  本次,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这四个省中,每省开展试点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

   数据

  两年仅57位老人尝试

  保监会:不能以数据论成效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该公司在售的“幸福房来宝”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根据前期试点情况,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四个试点城市中,北京16户、上海12户、广州12户、武汉2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目前销售情况还是符合预期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孟晓苏表示,“我当初设定两年内有20户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数据我已经相当满意。

  “如果按照普通保险业务发展标准来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规模微不足道。但我们认为,试点运行总体上是平稳、正常的。”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这种创新型小众业务,主要针对特定老年群体,不能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老年人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

  从国际来看,“以房养老”也是一个小众业务,即使是在“以房养老”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成功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