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险大厦卢宁宁 徐家瑶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

29.08.2016  11:04

  江苏保险大厦工作人员卢宁宁、收银员徐家瑶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宁宁、徐家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卢宁宁、徐家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卢宁宁与徐家瑶经预谋,利用担任江苏保险大厦(全民所有制企业)财务审核和前台收银岗位的职务便利,由被告人徐家瑶更改前台收银缴款单凭证金额并截留应上缴的收银款,共同挪用江苏保险大厦收银款合计人民币21.6532万元归二人共同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被告人卢宁宁利用审核前台收银票据凭证及提取收银款工作的职务便利,以缴款单填写错误为由要求单位前台收银员更改缴款单金额,挪用收银款共计人民币6.8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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