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给情人写保证书涉事法官被开除党籍并撤职

29.11.2015  09:51

  11月25日,丰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涛向情妇出具的7份保证书在网上热传,其中部分承诺按时离婚的保证书文末还加盖了法院公章。丰县法院昨日对外通报涉事法官黄涛的处理结果:开除党籍,给予其撤职处分,撤销其副主任科员职务;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销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荣誉称号。

  丰县法院的通报称,黄涛原任丰县法院顺河人民法庭庭长。2014年12月,因患食道癌术后病休被免去庭长职务。现为该院副主任科员级审判员。此前据媒体报道,黄涛共向情妇开具了7份保证书,3份加盖公章,另有2份按有指印,其余2份只有签名。最早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保证书中承诺:“我保证以后不再惹你生气,我应该好好的对待你,我非常爱你,心心相印,永不变心,海枯石烂。”文末落款处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最近的一份保证书写于今年4月16日,内文称:“我们俩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之所以等八年,责任全在我,我决定2015年五一节后办理离婚事宜,这是我内心想法。

  丰县法院在通报中称,黄涛身为党员、法院审判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较长时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构成通奸行为,并在其书写的保证书上加盖了法庭印章,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此外,江苏省高院去年曾评选表彰了40名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时任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在列。昨天下午,丰县法院已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丰县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原庭长黄涛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荣誉称号的决定》。

  丰县法院表示,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和监督,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顾 敏)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