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地区城乡居保经办重点难点问题研讨会在苏州召开

27.07.2015  17:33

  7月16日,全国部分地区城乡居保经办重点难点问题研讨会在苏州市召开,会议分析了2015年上半年运行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讨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在加强扩面、基金收缴、优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实地参观了苏州经办管理服务大厅及基层经办机构建设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党委书记皮德海出席会议,部农保司、部社保中心农保处以及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介绍了江苏省和苏州市社保工作情况及城乡居保的开展现状。皮德海书记全面深入分析了上半年全国城乡居保运行情况,他指出,上半年全国城乡居保总体运行平稳,在推进统一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及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推进顺利,确保了参保人数基本稳定,基金收支规模同比扩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认知度和获得感也进一步提升。但各项工作呈现的新形势值得关注,一是在参保人数方面,总数下降,增长率低于去年同期,并有部分省份参保人数下降较多;二是在续缴保费方面,缴费人数同比减少,各月缴费率同比下降,各地续缴情况不均衡;三是在基金收缴方面,基金收入同比增长较多,个人缴费水平提高明显,各地人均缴费水平差异大;四是在待遇领取方面,发放率同比下降,待遇水平有所增长,待遇水平快速增加。皮书记认为,在下半年工作开展中,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参保缴费人员增长趋缓、低档缴费比较普遍、待遇水平偏低、基金保值增值难、基层平台建设滞后及金融服务不均衡等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经办的基础性工作,二是提高经办信息化水平,三是做好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四是提高参保缴费率,五是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在各地发言讨论环节,苏州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将苏州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为“全面”、“均等”、“增长”三大特点。“全面”是指苏州市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整合了过去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和新农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整合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全覆盖。为保证“应保尽保”,苏州市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并逐步形成动态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全面提升了扩面征缴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均等”主要体现在服务上,苏州市老年居民100%纳入社会化管理,享受到和企业退休人员同等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待遇;同时,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地发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便于核对个人权益;此外,积极建立和完善“十五分钟社保服务圈”,依托延伸“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经办信息网络,创新实施电子社保等服务手段,实现参保人不出村、不出户就能办理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政策咨询和权益查询。“增长”体现在参保人员待遇上,苏州市不仅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定期调整机制,还创新建立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及丧葬补助金制度,同时将提高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政府实事项目强力推进,让广大居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难点问题的破解上,苏州进行了很多尝试。一是扩面增速放缓、续保率下降的趋势,与苏州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密切相关,相当一部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城保,同时苏州市重视通过“全民参保登记”等措施确保制度覆盖率。二是加强金融机构合作,方便缴费和领取待遇方面,苏州市一方面搭建了“社银平台”,实现社保、银行之间数据传输,大大提高了基金运行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同时也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渠道;另一方面通过与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合作,大力推进“苏银通”业务,使老年居民跨行领取养老待遇一律免收手续费。三是在杜绝重复待遇领取、提高数据质量上,我市重视“金保工程”建设,实现各险种、各类人群、各项业务统一经办,及“同人同城同库同卡同号”,通过统一“进出口”,社保经办实现劳动用人、社保增减、合同备案的“三合一”,确保单位和个人信息唯一、准确、安全,避免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提升了数据质量水平。

  会后,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苏州市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和枫桥街道东浜社区,全面了解了苏州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情况,对窗口功能设置、大厅人性化服务设施、自助查询设备都有了直观感受,皮书记对苏州社保规范管理、人性服务、阳光经办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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