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
灌云县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吴晨光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明天即将迎来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省内多地公布一系列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反映我省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工作。
2000万元!南京开出知识产权案高额罚单
记者24日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南京法院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逐年加大,推行“严保护”,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去年开出2000万元的最高罚单,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一周多。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我省9个市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普通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两年来,法庭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747件,审结2243件,同比分别上升163.4%、142.7%。作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改革试验田,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在着力破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突出问题上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已构建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让侵权者付出高额成本。2017年以来,判决赔偿额超100万元的有60多件,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判赔的有20余件,开出的最高罚单为2000万元;对权利人证据充分、合法合理的维权费用予以全额支持,最高达50万元。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保护措施。同时,出台《关于加快知识产权简单案件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确保知识产权二审案件2个月、一审案件4个月、疑难案件6个月内审结。去年全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2.9天。 (顾敏)
南京打掉6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团伙
24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4件9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7件297人,提起公诉121件241人。受理审查起诉该类案件量和涉案人数分别同比增长17.8%和14.5%,提起公诉件数增长37.5%。
去年,南京检方先后12次开展打击“电子烟、假酒假烟、美容针、假药、假抗癌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医疗品”及“清风、禁网”等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掉6个上下游犯罪团伙,办理跨省侵犯“苹果”“小米”“三星”“华为”等注册商标案件以及假冒国外品牌包具、服饰、洋酒等案件。
犯罪渠道“网络化”趋势较为明显。被告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商品已成为普遍趋势。这类案件呈现产业链式团伙犯罪态势,由单人犯罪较多向多人犯罪发展,产供销多环节参与的犯罪嫌疑人呈家族式、朋友式犯罪特征。在发布会通报的6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有4起为假冒商标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告人利用网店、微店、朋友圈等方式销售假冒“GUCCI”“Dior”等国际品牌产品,销售额达数百万元。 (胡兰兰)
无锡首例涉物联网行业知识产权案宣判
24日,无锡首例涉物联网行业知识产权案件在新吴区法院宣判,被告四川感知鼎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刘海涛所控股的感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感知集团)已成为综合物联网产业化集团,在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感知”属于感知集团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字号。
被告四川感知鼎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感知鼎坤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国龙原在感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任职,感知鼎坤公司原企业名称为四川鼎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朱国龙任职期间,四川鼎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现有名称,设立的四川鼎坤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在经营过程中也将其名称变更为四川感知鼎坤电子交易平台。在企业官网宣传中,感知鼎坤公司将“感知集团旗下物联网软件应用公司”作为其股东的背景进行宣传,但该股东实际上与感知集团无关。在感知鼎坤公司授权经营的南京感知电商平台上,直接将刘海涛的个人事迹及演说照片作为企业自身宣传内容。
感知鼎坤公司明知“感知”属于感知集团公司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字号,仍将“感知”冠于其原有“鼎坤”字号之前,变更其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主观上攀附故意明显,并且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损害了感知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浦敏琦)
泰州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超六成
24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据泰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介绍,2018年泰州两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8件,审结250件,结案率为81.16%,调撤率为63.2%,平均审理天数为77.28天;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3件,审结20件,共处罚被告人55人,被告单位4家,共处罚金675.2万元,其中商标权类纠纷的平均判赔额从2017年的28681.16元提升到103549.49元,著作权类纠纷的平均判赔额从2017年的32244.75元提升到74652.27元。今年,泰州法院将延伸审判职能,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设,引导当事人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于波张海陵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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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