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严格保护 依法管理 推进江苏风景名胜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04.03.2016  11:55
 

——访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大威

 

“‘十二五’ 以来, 江苏风景名胜区事业取得长足进步。风景名胜区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规划管控更加有效, 基本完成总体规划全覆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游览设施不断完善; 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逐步建立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大威在提及当前江苏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成绩时如是说。

据刘大威介绍, “十三五” 时期, 江苏将积极寻求各级人大、政府对风景名胜区立法的支持, 推进风景名胜区地方性保护与管理条例的制定,全面加强风景名胜区依法管理。此外, 江苏还将加快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在规划方面, 江苏在目前基本完成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的基础上, 将实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并推进省级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建立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评估机制,促进规划的科学编制与有效实施。“十三五”时期,江苏还将组织开展省域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和评价,启动《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将更多具备自然与文化遗产属性的资源纳入风景名胜区保护体系。

刘大威表示,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人文资源。由于江苏风景名胜区基本都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护和监管难度很大。“十三五”时期,江苏将始终坚持资源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的基本原则,加大投入,坚持低影响建设,加强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和游览条件, 提升景区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十三五’时期,江苏风景名胜区事业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功能品质提升、更加注重惠民共享、更加注重综合效益,努力实现风景名胜区的科学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 为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刘大威说。

童心 高峰

2016年2月29日《中国建设报》专题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