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安监守自盗22万余元公款 获刑一年两个月

24.09.2016  00:09

一名女保安手中拿着22万余元公款,竟头脑发热携款潜逃。事发一年后,她被判一年两个月刑期。

 

48岁的史某是我市一家公司的保安,去年9月的一天,她受单位安排,前往银行解缴营业款。手中拿着22万余元现金,史某竟然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想把这些钱据为己有。于是,她拿着这笔钱悄悄逃离我市,先后藏匿于兴化、深圳等地。

 

今年年初,史某成为了网上追逃对象。3月,她被深圳市罗湖区民警抓获。近日,史某因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退赔人民币22万元给被害单位。

 

法庭上,听到宣判的史某如释重负。她说,自己在外过了半年逃亡生活,早就对当初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但因存在侥幸心理,并未投案自首,归案后,她反而觉得心理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