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救命的药要降价并列入医保

23.12.2014  02:06


  12月22日扬子晚报报道,明年,江苏省人社厅拟将国产伊马替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使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一年的治疗费用相比格列卫又将降低50%以上。去年,江苏医保已将3种抗肿瘤治疗药品(简称“特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这些做法非常好。癌症等疾病患者的保命救命药长期维持虚高价格和不能进医保,不仅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治疗和生存,也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与我们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和医疗服务宗旨背道而驰。最近有一件事在网上引起热议。2002年,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可以稳定病情、正常生活,但每个月药品费需23500元,医保不报销。后来,他自购和代购印度仿制瑞士“格列卫”药,不仅可使自己和国内千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月省去2万多元药费,还意味着他们生存希望的大增。但这种印度仿制药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陆勇因此被提起公诉。目前已有300多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我国,对保命救命的进口药品虚高定价亟待解决;对国外研制的这类药一旦可以仿制,就立即生产,把价格降下来;即使还在知识产权保护期,也可考虑启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等。比如,仿制“格列卫”在印度合法,就是因为印度已通过该药品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即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或为了公共利益,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国际上也有强制许可制度,如针对埃博拉等突发严重疾病,各国可自行生产仿制药。我国早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但不知为何,至今仍未用过。还有,这类保命救命药建议不分对象地纳入医保。目前,能够受惠以上抗癌特药制度的只是江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人员暂未受惠,将这些“特药”纳入新农合,也不能再等了,人命关天。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德宁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