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家杜马通过“不受欢迎的组织”法

20.05.2015  06:37

  新华网莫斯科5月19日电(记者胡晓光)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19日三读通过了“不受欢迎的组织”法。根据该法,“威胁俄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国防能力或国家安全”的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可以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组织”。

  该法授权俄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与外交部协商后禁止“不受欢迎的组织”在俄境内实施计划或开展项目,俄司法部将公布“不受欢迎的组织”名单。该法要求金融机构拒绝与被列入“不受欢迎的组织”名单的组织开展货币资产和其他资产业务。

  该法还规定对“不受欢迎的组织”在俄境内开展活动实施处罚:对公民行政罚款5000卢布到1.5万卢布(约合102美元到305美元);对官员罚款2万卢布到5万卢布(约合406美元到1016美元);对法人罚款5万卢布到10万卢布(约合1016美元到2032美元)。如果“不受欢迎的组织”的负责人或参与者一年内两次因类似犯罪受到行政处罚,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同时规定,对志愿停止参加“不受欢迎的组织”活动者免除刑事责任。

  该法起草人之一、俄国家杜马议员塔尔纳夫斯基说,目前在俄有一些外国组织表现不好,有的是应特工机构的要求,有的是出于其他考虑。“该法的目的是指出存在对俄不友好的组织,”他说,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不受该法影响。

  原标题:俄国家杜马通过“不受欢迎的组织”法

  稿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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